pos機支付寶微信支付

 新聞資訊3  |   2023-08-28 09:52  |  投稿人:pos機之家

網上有很多關于pos機支付寶微信支付,微信與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的知識,也有很多人為大家解答關于pos機支付寶微信支付的問題,今天pos機之家(www.www690aa.com)為大家整理了關于這方面的知識,讓我們一起來看下吧!

本文目錄一覽:

1、pos機支付寶微信支付

pos機支付寶微信支付

本文將繼續探討支付行業和第三方支付話題,主要會包括以下內容:

網聯、銀聯和第三方支付機構關系;行業常見概念介紹,包括支付賬戶和銀行賬戶分級管理、支付機構備付金賬戶介紹、賬基&卡基&token支付之間的區別和聯系等。

一、銀聯、網聯、第三方支付機構之間關系

銀聯、第三方支付機構之間的關系已經在本專欄關于支付行業和第三方支付兩篇文章中有較為詳盡的介紹,而網聯平臺的出現,是以銀聯為代表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金的第三方支付機構之間相互妥協的產物,下面先簡單介紹下網聯平臺,然后再詳細闡述這三者之間的關系。

1.1 網聯平臺:

根據網聯官網,網聯平臺定義、定位和職責如下:

網聯清算有限公司網聯清算有限公司(NetsUnion Clearing Corporation,簡稱NUCC)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成立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清算平臺的運營機構。在中國人民銀行指導下,由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按照市場化方式組織非銀行支付機構以“共建、共有、共享”原則共同參股出資,于2017年8月在北京注冊成立,為公司制企業法人。其作為全國統一的清算系統,主要處理非銀行支付機構發起的涉及銀行賬戶的網絡支付業務(支付機構余額賬戶等交易則可不通過網聯平臺),實現非銀行支付機構及商業銀行一點接入,提供公共、安全、高效、經濟的交易信息轉接和資金清算服務,組織制定并推行平臺系統及網絡支付市場相關的統一標準規范,協調和仲裁業務糾紛,并將提供風險防控等專業化的配套及延展服務。

根據以上官網介紹,網聯平臺主要負責非金融機構網絡支付轉接業務,其本質是改變之前第三方支付機構“直連”銀行的交易轉接和清算模式,變為支付機構先接入網聯平臺,網聯平臺統一對接各銀行金融機構。

1.2 網聯業務架構示意

網聯對接模式示意圖

以上,為第三方支付機構、網聯、銀行之間的對接模式示意圖。

可看出,在網絡支付業務范疇,用戶和商戶仍然直接與支付寶、財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機構進行接觸,但這些第三方支付機構已不再是直接各自對接銀行,而是統一單點對接網聯平臺,再由網聯平臺對接各銀行進行涉及銀行卡的交易轉接服務。

1.3 網聯平臺業務類型介紹

網聯平臺整合各銀行金融機構的支付服務接口,并進行統一封裝,然后輸出給各非金第三方支付機構使用,以滿足其支付業務需求。網聯平臺主要提供以下業務:

網聯平臺業務類型

以上為網聯平臺業務類型架構,其中信息類業務主要為資金類業務服務,主要包括協議、鑒權及其反向業務等,下面主要對資金類業務進行介紹:

1.3.1 協議支付

協議支付業務類似現在第三方支付機構主流的快捷支付,指客戶或用戶需先進行身份驗證及簽約(類似平時在支付寶開通快捷支付),然后再根據簽約協議進行支付,銀行需要驗證協議信息的真實有效。

網聯的協議支付,相較于之前由支付機構主導的快捷支付,增加了銀行側解約的功能,也即現在很多銀行宣傳的,可在其銀行APP直接進行卡綁定解綁操作。該功能可保證支付機構與銀行之間的用戶簽約信息的同步,而之前支付機構在用戶解約時,并不會通知銀行,網聯建立后,央媽要求快捷支付業務的協議信息必須在支付機構與銀行間保持同步。

1.3.2 認證支付

認證支付類似銀聯推出的在線網關支付和無跳轉支付,指客戶無需事先或首筆交易時與支付機構及銀行簽約,每次交易時均需輸入身份信息、銀行賬戶及動態驗證信息,支付機構封裝統一信息錄入頁面,然后提交至各銀行,由客戶賬戶所屬銀行負責具體支付信息的驗證以及扣款。認證支付主要為無支付賬戶體系或支付賬戶體系應用場景較少的支付機構開展網絡支付業務時使用。

1.3.3 網關支付

指客戶通過支付機構發起支付請求,然后跳轉至對應銀行網關頁面完成客戶身份信息和銀行賬戶等支付信息的錄入,由銀行驗證以上支付信息并進行最終資金扣款。網關支付主要滿足客戶跳轉至銀行網關進行支付的需求場景,此時所有支付流程依照對應銀行,客戶可能需要下載安全控件或插入U盾等安全硬件完成支付,該業務一般用于企業付款場景,因其付款金額一般比較大,對安全性要求高于便捷性。

1.3.4 商業委托代扣

該業務類型對應于銀聯的訂購、代收、便民繳納等產品,主要針對代收代扣業務場景,一般用于保險、基金購買,日常水電煤氣繳納等場景,指支付機構經網聯平臺建立商業委托支付協議,并依據協議約定發起客戶銀行賬戶資金扣劃等業務。

1.4 網聯、銀聯、第三方支付機構間關系

1.4.1 為何是網聯而不是銀聯?

從以上網聯平臺定義、定位及連接模式和業務模式介紹,其實銀聯現有網絡和交易轉接能力,完全可以替代網聯平臺的角色,而最終仍推出網聯平臺,應該算是各方利益平衡的結果。

從銀聯角度來說,其肯定希望借助自身央媽親兒子以及全國唯一特許經營的卡組織(并且目前銀聯已經正式獲得清算業務許可證)來一統“線上線下支付江湖”,將近幾年有點“猖獗”的支付機構納入自己麾下,最終掌握其生殺大權。但支付機構也不傻,其內心肯定是“天下苦銀聯久已”,而從央媽角度,考慮到網絡支付整體規模(根據央媽2019Q1支付系統報告,第三方支付機構處理網絡支付業務整體交易額已達到58萬億的規模),其對國家金融環境安全的影響已經不能忽略,甚至影響很大,故必須納入嚴格監管范圍內。

擺在面前的有兩條路,一條是納入銀聯體系,但是銀聯體系清一色金融機構,根正苗紅,如果再讓非金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加入,需要處理的關系和利益問題非常復雜;那第二條路看起來更加可行并且靈活些,那就是為第三方支付機構成立專門的平臺或機構,然后再將其納入央媽監管范圍內,網聯負責網絡等“線上支付”,銀聯守著線下收單市場即可,便于監管,并且可以對應的制定監管政策,靈活、安全,穩定,這很“央行”。

而從網聯平臺的股份占比,也可看出以上的考慮,網聯共注資20億,其中支付寶、財付通分別占約10%,央行系占比30%左右,股東共44家,其中38家都是第三方支付機構,這可謂是非金第三方支付機構專有的交易轉接平臺。

1.4.2 網聯和銀聯這對“親兄弟”

從以上可看出,網聯和銀聯都是由央媽牽頭成立并一手推動和監管的,可謂一對兒“親兄弟”,但這兩者本身便存在著嚴重的內斗潛質,銀聯家大業大,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其在國際上也算有自己一席之地,并且其有絕對的理由和野心來整合、統一國內的支付收單市場,而不管你是線上還是線下支付場景,現在網聯這個小弟弟過來想搶占線上支付市場,并且線上支付市場的份額實在太大了,不得不讓銀聯眼紅,故兩兄弟不可能出現像央媽主導和希望的那樣,和平共處。

網絡支付業務已經在央媽強制要求下,基本全部切換到網聯平臺,并且據央媽2019年Q1支付系統報告,網聯平臺第一季度處理業務758.15億筆,金額54.72萬億元,日均處理業務8.42億筆,金額6079.6億元,戰果不菲,相較而言,銀聯的CUPS處理業務227.99億筆,金額38.27萬億元,日均處理業務2.53億筆,金額4251.81億元,一對比,小弟一出生,便自帶神圣光環,整體交易量超過銀聯交易轉接系統。

銀聯這位大哥絕對很早就意識到線上支付對其市場份額的重要性,因為畢竟國內移動支付趨勢愈演愈烈,傳統線下收單市場份額也在不斷被掃碼支付侵蝕,而掃碼支付本身的業務邊界界定又比較模糊,因為這種業務類型本身就是從線上支付業務演變而來的,對銀聯來說,最起碼從防守角度,其必須吃掉條碼支付的交易轉接業務。

干就是了,在央媽2016年出臺《條碼支付業務規范》后,銀聯便開始備戰“收編條碼支付業務”,并且立馬上線了其無卡清算系統,該系統從功能層面完全可以替代網聯,銀聯動作之快令人咂舌,但畢竟銀聯已經有了十幾年的產品、系統和技術積淀,推出這個系統也不算太難,而后,微信支付也首次開始接入,主動向銀聯示好,以對抗支付寶。

然后,網聯不高興了,其要求各支付機構嚴格按照央媽規定,接入網聯平臺,第三方支付機構表示怕怕,最后也還是接入了網聯平臺。

更有意思的是,后續網上傳聞銀聯和網聯總裁會會見并就如何構建中國支付市場進行會談,但后續消息又被刪除,然后,就沒然后了,再后來,在亞洲博鰲經濟論壇的最后一天,銀聯總裁時文朝回答記者關于網聯和銀聯之間的兄弟關系時,做了“網聯是不是銀聯的弟弟,這得問爹媽承認不”的迷之回答,種種跡象表明,兩位兄弟關系并不是很和諧。

二、支付行業常見核心易混淆概念梳理

以下對支付行業常見比較核心的、并且容易混淆的概念做一些梳理和介紹,希望能幫助讀者更清晰的理解支付行業相關資訊報告和專業文章。

2.1 賬基、卡基及token支付

賬基和卡基,均屬于支付領域及弱金融范疇的概念。

所謂卡基,即以銀行卡為基礎來組織和發起支付交易;所謂賬基,則是以賬戶為基礎來組織和發起支付交易。

在傳統銀行卡支付收單市場,因用戶在銀行辦理的銀行卡(借記卡、貸記卡)本身便是支付信息載體,此時其實沒有太大必要以賬戶的維度來組織銀行卡并以賬戶信息來組織和發起支付交易,銀行向用戶發起銀行卡,用戶持卡進行線下消費,整個交易流程非常符合人的慣性認知,此時如果你在用戶線下POS機上刷卡前先登錄一下自己的賬戶才是逆天的設計。

但是隨著網絡支付的興起,用戶在網絡虛擬環境下進行支付時,每次必須人工輸入銀行卡號,并且如果銀行卡不在身邊,也沒哪個正常用戶會刻意去記住自己的銀行卡號,此時,傳統線下消費流程(畢竟可以直接刷POS機即可)在線上便遇到了不太適用的情況。

其實作為支付收單市場的正規軍,銀聯本身也已經意識到該問題,銀聯早在2013年便已經啟動了支付標記化技術(token化)的研究,并在2014年開始正式推廣。

所謂支付標記化技術,簡單來說,便是將用戶銀行卡號等支付敏感信息做脫敏處理,將明文的銀行卡號變為加密字符,并且為進一步加強支付信息安全性,用戶在不同線上平臺的不同商戶,同一張銀行卡號所生成的token也會不同,這就很好的平衡了快捷性和安全性的要求。token化之后,用戶在某線上商戶平臺只需要在第一次發起支付交易時進行簽約,成功后銀行會向該商戶回傳一個在該商戶下該銀行卡號的唯一識別符(token),下次用戶再發起支付時,便無需再次輸入銀行卡號,直接輸入支付密碼或者短信驗證碼便可完成支付,而商戶因記錄的是token字符而不是用戶真實的銀行卡號,也就很好的杜絕了銀行卡號泄露的問題。

在此基礎之上,便又衍生出了賬基的概念,即用戶在網絡環境完成支付時,無需記憶或保存各類銀行卡號等信息,只需要注冊一個支付機構的賬號,并在該賬號下完成銀行卡的支付簽約和綁定動作,后續直接登錄該支付機構賬號,便可自由選擇所使用的支付銀行卡并完成支付,并且后續進一步衍生出支付機構賬號統一支付密碼工具,即用戶無需記憶各銀行卡支付密碼或每次輸入短信驗證碼,只需要輸入在支付機構平臺設置的支付密碼,即可使用該賬戶下任一張銀行卡完成支付交易,支付體驗和便捷性進一步提升,至于后面微信、支付寶推出的指紋支付、刷臉支付,也都是在進一步加強該支付密碼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做出的嘗試。

而后續銀聯推出的HCE支付和云閃付支付框架,也基本都是以token支付技術為底層來做的延伸,有興趣的可以看本專欄的文章《移動支付:NFC支付及二維碼支付之爭》。

2.2 支付機構備付金銀行及備付金銀行賬戶

2.2.1 支付機構備付金銀行

該概念源于央媽在2013年6月7日頒發的《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暫行頒發》,主要解決第三方支付機構備付金安全相關問題,規定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備付金必須托管在銀行賬戶,以徹底將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資金重新納入銀行業范圍內。

所謂備付金,指的是客戶(消費者)購買商家某商品或服務而支付的、但尚未結算給商戶的在途資金,比如你在淘寶買了一件價值500元的衣服,你支付后,這500元已經實時從你銀行賬戶扣除,但在確認收貨前,這500元是不會結算給商家的,而是處于在途狀態,之前這500元是存在支付寶某個銀行賬戶下,并且支付寶對這500元有全權的處理權限,還可以收一定的銀行利息,隨著第三方支付的發展,客戶備付金規模越來越大,其潛在挪用風險不能再被忽視,于是,央媽規定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客戶備付金必須托管在銀行指定賬戶且不可挪作他用,只能用于結算給商戶,也即“專款專用”。

備付金銀行:

支付機構開展支付業務時,需要與多家商業銀行簽訂合作協議并開立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這些為支付機構提供備付金存管服務的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被稱為備付金銀行,備付金銀行按照業務類型可劃分為備付金存管銀行和備付金合作銀行。

備付金存管銀行:

備付金存管銀行是指可以為支付機構辦理客戶備付金的跨行收付業務,并負責對支付機構存放在所有備付金銀行的客戶備付金信息進行歸集、核對與監督的備付金銀行。

備付金合作銀行:

備付金合作銀行指可以為支付機構辦理客戶備付金的收取和本銀行支取業務,并負責對支付機構存放在本行的客戶備付金進行監督的備付金銀行。

從以上定義可看出,支付機構只能通過備付金存管銀行辦理客戶委托的跨行付款業務,以及調整不同備付金合作銀行的備付金銀行賬戶頭寸。且央行規定,支付機構只能選擇一家銀行并開立備付金存管銀行賬戶,但是可以根據業務需求選擇多家銀行作為備付金合作銀行并開立備付金賬戶。

支付機構在備付金合作銀行存放的客戶備付金不得跨行劃轉至備付金存管銀行之外的商業銀行,且不同支付機構的備付金銀行之間不得辦理客戶備付金的劃轉,這也徹底地阻斷了支付機構之間資金“拆借”的可能性,將各支付機構的資金風險相互徹底隔離,且通過對備付金賬戶嚴格監管,隔離支付機構與銀行間的資金風險。

2.2.2 支付機構備付金銀行賬戶

支付機構與其備付金銀行展開業務合作,需要開立對應的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也即備付金賬戶。備付金賬戶從業務功能層面可以劃分為三類:存管賬戶、收付賬戶、匯繳賬戶。

其中存管賬戶是支付機構在備付金存管銀行開立的賬戶,收付賬戶是支付機構在備付金合作銀行開立的賬戶,而匯繳賬戶既可以開立在備付金存管銀行又可以開立在備付金合作銀行。

備付金存管賬戶可以以現金形式接受客戶備付金,可以以銀行轉賬(本行或跨行均可)方式辦理客戶備付金收取,以銀行轉賬(本行或跨行均可)方式辦理備付金支取業務,但不允許從客戶備付金賬戶提取現金,這也是為預防備付金被挪用。

備付金收付賬戶則可以以現金形式、銀行轉賬(本行或跨行均可)方式接受客戶備付金,以本行資金內部轉移方式辦理客戶備付金支取業務,也即“寬進嚴出”。

備付金匯繳賬戶可以以現金形式接收或者以本行資金內部劃轉方式接受客戶備付金,不可辦理備付金支取業務。備付金銀行應當于當日營業終了前,將匯繳賬戶內的資金全額劃轉至支付機構備付金存管賬戶或本行備付金收付賬戶。該賬戶類型主要作為備付金中轉賬戶用,支付機構日常可以使用備付金匯繳賬戶來收取和辦理即時退款業務,但如果想進行備付金支取,還是必須通過存管賬戶或收付賬戶。

2.3 銀行賬戶與支付賬戶及其分類管理

自央媽頒布《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管理辦法》及《關于落實個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制度的通知》之后,便開始對銀行賬戶及支付賬戶進行分類管理,以進一步規范支付賬戶亂象并最大程度降低支付資金風險。

2.3.1 銀行賬戶及其分類

為了適應網絡支付的發展趨勢,并適當放開央行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開戶的限制(傳統銀行開戶必須本人去線下網點辦理,無法適應網絡業務發展需求),央媽對銀行賬戶劃分了三大類,分別用于不同場景,并針對網絡開戶的需求,拓展了用戶開戶的渠道,進一步在兼顧安全性的同時提升開戶的便捷性,原則即根據需求場景劃分賬戶類型及其業務功能范圍。

銀行I類賬戶:

全功能賬戶,可存取現金、購買理財產品、轉賬、繳費、支付等;額度無限額;可配發實體銀行卡,類似個人的“錢箱”,個人的工資收入等主要資金來源或財富都可存放在該賬戶中,同一人在同一家銀行只能開立一個I類賬戶,如果再開,則只能開II類或III類賬戶。

銀行II類賬戶:

可以存款,購買投資理財等金融產品,限額消費和繳費,限額向非綁定賬戶轉出資金,但對綁定賬戶轉入資金不限額;每日轉入資金、存入資金累計限額1萬元;每年累計限額合計20萬元,購買理財產品無限制;可配發銀行卡。II類賬戶主要滿足個人日常刷卡消費、網絡購物、網絡繳費等,既滿足了日常消費使用,同時又避免了大額資金損失,其類似于個人的錢夾。

銀行III類賬戶:

不可存取現金,可進行限額消費和繳費,賬戶余額不得超過1000元,每日非綁定賬戶資金轉入累計限額5000元,年累計限額為10萬元;消費和繳費支付、向非綁定賬戶轉出資金的累計限額與轉入限額相同,不可配發銀行卡。

其中II類和III類賬戶均可通過網絡渠道完成開戶,央媽此次做如此劃分,一是為適應支付市場的快速發展而做出的銀行賬戶適配,二是為銀行業松綁,為其能快速推進網絡開戶、支付和理財業務做底層賬戶準備。

2.3.2 支付賬戶及其分類

支付賬戶分類主要從身份驗證的可靠性和多樣性來劃分,然后再分別規定其支付限額等,主要還是為最大限度的降低支付資金損失、洗錢風險等。

一類賬戶:

對以非面對面方式通過至少一個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進行身份基本信息驗證,且為首次在本機構開立支付賬戶的個人客戶,支付機構可以為其開立Ⅰ類支付賬戶,賬戶余額僅可用于消費和轉賬,余額付款交易自賬戶開立起累計不超過1000元(包括支付賬戶向客戶本人同名銀行賬戶轉賬)。

二類賬戶:

對于支付機構自主或委托合作機構以面對面方式核實身份的個人客戶,或以非面對面方式通過至少三個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進行身份基本信息多重交叉驗證的個人客戶,支付機構可以為其開立Ⅱ類支付賬戶,賬戶余額僅可用于消費和轉賬,其所有支付賬戶的余額付款交易年累計不超過10萬元(不包括支付賬戶向客戶本人同名銀行賬戶轉賬)。

三類賬戶:

對于支付機構自主或委托合作機構以面對面方式核實身份的個人客戶,或以非面對面方式通過至少五個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進行身份基本信息多重交叉驗證的個人客戶,支付機構可以為其開立Ⅲ類支付賬戶,賬戶余額可以用于消費、轉賬以及購買投資理財等金融類產品,其所有支付賬戶的余額付款交易年累計不超過20萬元(不包括支付賬戶向客戶本人同名銀行賬戶轉賬)。

以上,后續讀者如碰到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對自己支付賬戶進行相關限額規定,這個不是微信支付寶的鍋,而是根據央媽相關規定,必須如此,自己可以根據支付機構的頁面引導,完成相關身份信息的驗證,以提升自己的消費、轉賬限額。

2.4 電子錢包模式類型

前段時間筆者偶爾看到銀聯關于云閃付創新模式的介紹時,看到了電子錢包模式類型這個概念,覺得抽象的還是蠻好的,最起碼可以幫助讀者自己搞清楚銀聯在主推的云閃付業務框架的核心思路和出發點,并且這個概念基本可以囊括目前可以看到的電子錢包的模式類型,故筆者也在此做簡單的介紹。

電子錢包模式類型劃分為滯留式錢包和穿透式錢包,具體:

滯留式錢包(Staged Wallet)

主要代表為支付寶、微信支付等余額賬戶及其支付賬戶,其主要特點為直接截斷銀行和客戶(消費者、商戶)之間的資金流、信息流,尤其是余額賬戶,直接導致資金沉淀,且可實現資金在其支付賬戶體系內周轉,縱使有銀行備付金賬戶,資金進行內部周轉時,其在備付金銀行賬戶總額上并未發生任何變化。

目前針對此類賬戶,根據筆者推斷,因余額賬戶本身資金沉淀能力較強,且有一定的“預付”屬性,故央行后續會持續加強對支付機構余額賬戶的監管,包括限額等,甚至會強制要求將其轉變為對應等級的銀行賬戶。

穿透式錢包(Passthrough Wallet)

相較于滯留式錢包,其在客戶(消費者、商戶)前端層面表現為錢包或賬戶形式,但在資金流和信息流層面并不會進行截斷,也不會發生資金在錢包賬戶的沉淀的情況,其所有資金均依托于相應的銀行賬戶,也不可能出現沉淀資金在自有賬戶體系內流轉的現象,這是央行最希望看到的。

目前典型的穿透式錢包為各手機廠商推出的自有“wallet”應用和產品,用戶在該產品內綁定銀行卡并設置支付密碼,最終支付交易信息的轉接和具體資金的清結算仍通過銀聯等清結算系統。這也是目前銀聯基于云閃付業務架構與各手機廠商、電商平臺開展的各類手機wallet、閃付等的基本錢包模式。

自此,關于支付行業和第三方支付相關框架性的知識已經介紹完畢,這系列文章主要從三方模式和四方模式、清算組織、第三方支付發展歷程、支付牌照業務類型、聚合支付、條碼支付與NFC支付之爭、銀聯&網聯&第三方支付機構之間關心等核心角度較為全面的介紹了近十幾年中國支付行業的發展情況,最后對一些容易導致混淆且常用的核心概念展開了介紹。

后續筆者會對虛擬貨幣以及Facebook發行的Libra展開介紹,以與讀者一起探討虛擬貨幣這一全新的支付工具,接下來將支付視角拓展至全球,重點介紹下SWIFT系統和中國CIPS系統。

以上就是關于pos機支付寶微信支付,微信與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的知識,后面我們會繼續為大家整理關于pos機支付寶微信支付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轉發請帶上網址:http://www.www690aa.com/newstwo/104343.html

你可能會喜歡: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由互聯網用戶自發貢獻,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擁有所有權,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發現本站有涉嫌抄襲侵權/違法違規的內容, 請發送郵件至 babsan@163.com 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