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機e330接線

 新聞資訊2  |   2023-07-17 10:12  |  投稿人:pos機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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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os機e330接線

pos機e330接線

火力發電廠、變電所二次接線

設 計 技 術 規 定

NDGJ 8?9

關于頒發《火力發電廠、變電所二次接線

設計技術規定》NDGJ 8?/FONT>89的通知

(89)電規技字第025號

為適應電力建設發展的需要,我局委托西北電力設計院對《火力發電廠、變電所二次接線技術規定(強電部分)(試行)》SDGJ 8?/FONT>78進行了修訂。經組織審查,現批準頒發《火力發電廠、變電所二次接線設計技術規定》NDGJ 8?/FONT>89,自發行之日起執行。原頒發的《火力發電廠、變電所二次接線設計技術規定(強電部分)(試行)》SDGJ 8?/FONT>78同時停止執行。

各單位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不妥或需要補充之處,請隨時函告我局及負責日常管理工作的西北電力設計院。

1989年3月17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1.0.1條 火力發電廠、變電所二次接線設計技術規定,是吸取我國發電廠及變電所的建設運行方面的經驗,參考國外先進技術和經驗而編制的。是二次接線設計應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則。

二次接線設計應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力求簡單,不斷地認真總結經驗,積極、慎重地采用和推廣經過試驗、鑒定的新技術和新產品。

第 1.0.2條 本規定適用于單機容量為12000~600000kW的新建火力發電廠及電壓為35~500kV單臺變壓器容量為5000kVA及以上的新建變電所的二次接線設計。對擴建和改建工程,可參照使用。

第1.0.3條 二次接線設計應積極采用經過審定的標準設計和典型設計,以加快設計速度,縮短設計周期,提高設計質量,并為保護及控制屏標準化生產創造條件。

第 1.0.4 條 250V以上的電壓不宜進入控制屏和保護屏。

第1.0.5條 在發電廠、變電所二次接線設計中,除應執行本規定外,還應執行國家有關現行標準、規范和規程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部 1989-03-17實施

第二章 控制方式

第2.0.1條 單機容量為100000kW以下的發電廠,宜采用主控制室的控制方式,單機容量為100000~125000kW的發電廠,可根據具體情況,采用主控制室或單元控制室的控制方式,單機容量為200000kW及以上的發電廠,應采用單元控制室的控制方式。

采用單元控制室控制方式的發電廠,當主接線比較簡單且遠景規劃明確時,電力網的控制部分宜設在第一單元控制室內;當主接線比較復雜或配電裝置離主廠房較遠時,可另設網絡控制室。

第2.0.2條 單元控制室電氣元件的控制應采用強電接線,發電機的信號、測量和自動裝置應與熱工儀表和控制相協調。信號可采用強電或弱電接線。

主控制室和網絡控制室電氣元件的控制宜采用強電接線,信號可采用強電或弱電接線。

第2.0.3條 應在單元控制室控制的設備和元件有:發電機、發電機雙繞組變壓器組、高壓廠用工作變壓器、高壓廠用公用/備用或起動/備用變壓器、高壓廠用電源線、主廠房內采用專用備用電源的低壓廠用變壓器及該單元其他必要集中控制的設備和元件。

對于全廠共用的設備,應集中在第一單元控制室或網絡控制室控制。

應在第一單元控制室的電力網部分或網絡控制室內控制的設備和元件有:三繞組或自耦變壓器、高壓母線設備、110kV及以上線路高壓或低壓并聯電抗器等。此外,還應有各單元發電機變壓器組以及高壓廠用公用/備用或起動/備用變壓器高壓側斷路器的信號和必要的表計。

當采用一個半斷路器接線時,與發電機變壓器組有關的兩臺斷路器應在單元控制室控制。在第一單元控制室的電力網部分或網絡控制室內,應有上述斷路器的信號。

第 2.0.4條 應在主控制室控制的設備和元件有:發電機、主變壓器、聯絡變壓器、母線分段、電抗器的旁路、母線聯絡、聯絡線、旁路、35kV及以上線路、高壓廠用電源線、廠用工作與備用變壓器(電抗器)、備用勵磁裝置和全廠共用的消防水泵。

第2.0.5條 變電所的值班方式分為有人值班、駐所值班和無人值班。35kV及以下的變電所宜為駐所值班或無人值班方式。

有人值班的變電所應設主控制室。駐所值班和無人值班的變電所應設控制小室。

應在主控制室內控制的設備和元件有:主變壓器、線路并聯電抗器、母線聯絡斷路器、分段斷路器、旁路斷路器、35kV及以上的線路、串聯補償電容器等。無功補償設備,如同步調相機、電力電容器、電抗器、靜止補償裝置等宜在主控制室內控制。如調相機房距主控制室較遠,另設單獨值班時,調相機可在調相機房內控制。

第2.0.6條 主控制室控制的設備和元件,其繼電保護裝置和電度表宜裝設在主控制室內。

單元控制室控制的設備和元件,其繼電保護裝置和電度表可裝設在單元控制室內或毗鄰集中控制室的繼電器室內。

當35kV及以上配電裝置遠離控制室時,其線路和母線設備的繼電保護裝置和電度表,可裝設在屋內配電裝置室內或屋外配電裝置的繼電器室內。

采用弱電控制的變電所,其強弱電轉換環節(出口元件、變送器等),繼電保護裝置和電度表等,應根據配電裝置距控制室的遠近和其間的聯系要求,變送器同遠動合用等條件統籌考慮,可裝設在控制室內,也可裝設在配電裝置室內或屋外配電裝置的繼電器內。

第2.0.7條 屋外配電裝置的繼電器室需滿足以下要求:

一、繼電器室應靠近配電裝置,使控制電纜最短。

二、環境條件應滿足繼電保護裝置等的安全可靠要求。

三、應有良好的防塵、防潮、照明和必要的采暖通風設施,為檢修、調試創造較好的條件。

四、保護為雙重化時,不同出口的保護屏宜分開布置在繼電器室的兩個半邊,它們之間的電纜溝宜用防水隔墻隔開。

電力網的控制屏(臺)在第一單元控制室內,其蓄電池或直流分配電屏也可布置在繼電器室內。

第2.0.8條 發電廠和變電所6kV或10kV屋內配電裝置到用戶去的線路;發電廠中互為備用的低壓廠用變壓器、供電給輔助車間的廠用變壓器、交流事故保安電源、交流不停電電源和直流設備等,宜采用就地控制。對接有重要負荷的輔助車間電源變壓器,如燃油泵房的燃油變壓器等,當離控制室較遠時,可在其鄰近的有人值班的控制室控制。

第三章 控制室及其屏(屏臺)的布置

第一節 總的要求

第3.1.1條 主控制室及網絡控制室,應按規劃設計容量在第一期工程中一次建成。

每個單元控制室以控制兩臺同類型機組為宜,也可一臺機組設一個單元控制室。單元控制室的位置應與主廠房布置密切配合,可布置在兩爐之間,或在除氧煤倉間的運轉層,也可布置在主廠房A排柱的外側。

第3.1.2條 控制室的布置,應與總平面布置、建筑、照明、暖通等專業密切配合;應便于運行人員相互聯系;便于監視屋外配電裝置;控制電纜的總長度較短及有較好的朝向,以獲得良好的運行條件。

第3.1.3條 控制室的屏間距離和通道寬度,要考慮運行維護及控制、保護裝置調試的方便,可按附錄一確定。

控制室的布置要有利于防火和有利于緊急事故時人員的安全疏散,出入口不應少于兩個。

第3.1.4條 初期工程屏(屏臺)的布置應結合遠景規劃,充分考慮分期擴建的便利,布置緊湊成組,避免零亂無章。

第3.1.5條 控制屏(屏臺)的布置宜與配電裝置的間隔排列次序相對應,應使控制電纜最短,敷設時交叉最少。

第3.1.6條 模擬母線應清晰、連貫。模擬母線的色別按附錄二確定。

第3.1.7條 控制屏可選用屏式、屏臺合一、屏臺分開設返回屏或其他新型屏及屏臺的結構。

當采用單個屏(屏臺)時,控制屏(屏臺)和繼電器屏宜采用寬為800、600mm,厚為600mm,高為2200mm的屏。繼電器屏宜選用屏前后設門的結構,控制屏(屏臺)選用屏后設門的結構。

第3.1.8條 開敞式控制屏(屏臺)與繼電器屏在主要通道處應設置邊屏。

第3.1.9條 在離控制屏(屏臺)800mm處的地面上應飾有警戒線。

第3.1.10條 屏(屏臺)的安裝應采用螺栓固定方式。

第二節 主控制室和網絡控制室的布置

第3.2.1條 控制屏和繼電器屏可共在一室布置,也可分隔設置在兩室內。

發電廠有500kV電壓級時的網絡控制室和500kV變電所的主控制室宜將控制屏和繼電器屏分隔在兩室布置。

第3.2.2條 發電廠主控制室屏(屏臺)布置。

一、主控制室主環宜采用П型布置。

二、主環正面屏臺(屏)數量超過七塊時,宜采用弧形布置。七塊及以下時,宜采用直列式布置。

主環正面為弧形布置時,曲率半徑宜采用8m或12m。

三、發電機、發電機變壓器組、主變壓器、聯絡變壓器、母線聯絡、母線分段、電抗器的旁路、中央信號裝置等主要元件的控制屏臺(屏),應布置在主環的正面。

電壓在35kV及以上的線路及專用旁路的控制屏,宜布置在主環的一側。兼作母線聯絡的旁路,應根據規劃確定布置在主環正面或線路側面。

廠用電源線、高低壓廠用工作及備用變壓器的控制屏,宜布置在主環的另一側。

主環正面屏臺(屏)的排列順序,宜與主廠房機組的安裝位置相對應,當主環的任一側布置有兩種電壓級的控制屏(如110kV和220kV線路或高壓和低壓廠用變壓器)時,宜由中間向兩端擴建。

第3.2.3條 變電所及網絡控制室的布置:

一、主環正面宜采用直列式布置,超過九塊屏時,也可采用弧形布置。

二、主變壓器、母線設備及中央信號裝置的控制屏,應布置在主環正面。35kV及以上的線路控制屏、線路并聯電抗器、串聯補償電容器及無功補償裝置的控制屏,應根據規劃確定布置在主環正面或側面。

三、對一個半斷路器接線,接線中的全部設備的控制屏應布置在主環的正面。

第 3.2.4 條 電度表屏及記錄儀表屏應布置在抄表方便的地方。

第3.2.5條 當直流屏布置在控制室時,可布置在主環的側面,也可布置在便于操作的主環外的地方。

第3.2.6條 計算機或微處理機及輔助設備宜布置在與主控制室相通的單獨房間中,該房間應能滿足計算機或微處理機的運行要求。

屏幕顯示器宜放在主環正面或值班操作臺上。

第三節 單元控制室的布置

第3.3.1條 在一個單元控制室中的兩臺機組的主機控制屏屏面布置,應按爐機電、爐機電相同順序排列。

當網控屏放在第一單元控制室,如果兩機共用一單元控制室時,網控屏布置在兩機中間位置,如果一機一單元控制室時,網控屏布置在一側。

第3.3.2條 控制屏臺(屏)、控制設備、測量儀表和信號裝置等的選型及臺面(屏面)的布置,應與熱工自動化部分相配合。

電氣部分的保護屏、自動裝置屏等,宜布置在單元控制室的后部或布置在靠近單元控制室的繼電器屏室內;也可布置在單元控制室下層的電子設備室內。

第四節 控制屏(屏臺)及繼電器屏的屏面布置

第3.4.1條 控制屏(屏臺)的屏面布置:

一、控制屏(屏臺)的屏面布置應滿足監視和操作調節方便、模擬接線清晰的要求。相同的安裝單位,其屏面布置應一致。

二、測量儀表盡量與模擬接線相對應,A、B、C相按縱向排列,同類安裝單位功能相同的儀表,一般布置在相對應的位置。

三、主環內每側各屏光字牌的高度應一致。光字牌宜放在屏的上方,要求上部取齊,也可放在中間,要求下部取齊。

四、對屏臺分開設儀表信號屏或返回屏的結構,經常監視的常測儀表、光字牌、操作設備放在屏臺上,一般常測儀表布置在儀表信號屏或返回屏電氣主接線模擬線上。

返回屏上儀表最低位置不宜小于1.5m,如果不能滿足要求時,可將返回屏墊高。

五、操作設備宜與其安裝單位的模擬接線相對應。功能相同的操作設備,應布置在相對應的位置上,操作方向全廠必須一致。

采用燈光監視時,紅、綠燈分別布置在控制開關的右上側及左上側。

800mm寬的控制屏或臺上,每行控制開關不得超過5個(強電小開關及弱電開關除外)。

操作設備(中心線)離地面不應低于600mm(調節手輪除外),經常操作的設備宜布置在離地面800~1500mm處。

第3.4.2條 繼電器屏的屏面布置:

一、繼電器屏的屏面布置應在滿足試驗、運行方便的條件下,適當緊湊。

二、相同安裝單位的屏面布置宜對應一致,不同安裝單位的繼電器裝在一塊屏上時,宜按縱向劃分,其布置宜對應一致。

三、當設備或元件裝設兩套主保護裝置時,宜分別布置在兩塊屏上。

四、組合式繼電器插件箱,宜將相同出口繼電器的保護裝置裝在一個插件箱內。

五、對由單個繼電器構成的繼電保護裝置,調整、檢查工作較少的繼電器布置在屏的上部,較多的布置在中部。一般按如下次序由上至下排列:電流、電壓、中間、時間繼電器等布置在屏的上部,方向、差動、重合閘繼電器等布置在屏的中部。

對組合式繼電器插件箱,宜按出口分組的原則,相同出口的保護裝置放在一塊箱內或上下緊靠布置。一組出口的保護裝置停止工作時,不得影響另一組出口的保護裝置運行。

六、各屏上設備裝設高度橫向應整齊一致,避免在屏后裝設繼電器。

七、各屏上信號繼電器宜集中布置,安裝水平高度應一致。信號繼電器在屏面上安裝中心線離地面不宜低于600mm。

八、試驗部件與連接片,安裝中心線離地面宜不低于300mm。

九、對正面不開門的繼電器屏,屏的下面離地250mm處宜設有孔洞,供試驗時穿線之用。

第四章 二次回路設計的基本要求

第一節 控制系統

第4.1.1條 發電廠和變電所宜采用強電一對一控制接線。變電所也可采用弱電一對一控制方式。110kV及以下變電所也可采用選線控制。

控制回路宜采用控制開關具有固定位置的接線。對遙控及無人值班變電所的控制回路,宜采用控制開關自動復位的接線。

第4.1.2條 斷路器的控制回路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應有電源監視。并宜監視跳、合閘繞組回路的完整性。

二、應能指示斷路器合閘與跳閘的位置狀態,自動合閘或跳閘時應有明顯信號。

三、合閘或跳閘完成后應使命令脈沖自動解除。

四、有防止斷路器“跳躍”的電氣閉鎖裝置。

五、接線應簡單可靠,使用電纜芯最少。

第4.1.3條 斷路器宜采用雙燈制接線的燈光監視控制回路。斷路器在合閘位置時紅燈亮,跳閘位置時綠燈亮。

500kV變電所斷路器采用弱電控制時也可采用單燈制接線。

第4.1.4條 在配電裝置就地操作的斷路器,可只裝設監視跳閘回路的位置繼電器,用紅、綠燈作位置指示燈,正常時暗燈運行,事故時綠燈閃光,并向控制室或駐所值班室發出聲、光信號。

第4.1.5條 當斷路器采用電流起動的“防跳”接線時,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防跳繼電器的動作時間,不應大于跳閘脈沖發出至斷路器輔助觸點切斷跳閘回路的時間。

二、一般利用防跳繼電器的常開觸點,對跳閘脈沖予以自保持。當保護跳閘回路串有信號繼電器時,該防跳繼電器觸點應串接其電流自保持線圈。當選用的防跳繼電器無電流自保持線圈時,亦可接適當電阻代替,電阻值應保證信號繼電器能可靠動作。

第4.1.6條 當發電廠與變電所有兩組蓄電池時,對具有兩個獨立跳閘系統的斷路器,應由二組蓄電池的直流電源分別供電,當保護有兩組出口繼電器時,也應由不同的出口繼電器分別接至兩個跳閘繞組。

第4.1.7條 分相操動機構的斷路器,當設有綜合重合閘或單相重合閘裝置時,應滿足事故時單相和三相跳、合閘的功能。其他均應采用三相操作控制。

第4.1.8條 主接線為一個半斷路器接線時,為使二次接線運行,調試方便,每串的二次接線宜分成五個安裝單位。當為線線串時,每條出線各為一個安裝單位,每臺斷路器各為一個安裝單位;當為線路棻溲蠱鞔\ue1a1保\ue0cc溲蠱鰲⒊魷擼\ue0de刻ǘ下菲鞲魑\ue031桓靄滄暗ノ弧5畢唄方佑脅⒘\ue014緲蠱魘保\ue0cd⒘\ue014緲蠱骺傻ザ雷魑\ue031桓靄滄暗ノ弧?/P>

第4.1.9條 500kV倒閘操作用的隔離開關應能遠方及就地操作;檢修用的隔離開關、接地刀閘和母線接地器宜就地操作。220kV及以下電壓的隔離開關,接地刀閘和母線接地器宜就地控制。

隔離開關、接地刀閘和母線接地器,都必須有操作閉鎖措施,嚴防電氣誤操作。防電氣誤操作回路的電源應單獨設置。

第4.1.10條 液壓或空氣操動機構的斷路器,當壓力降低至規定值時,應相應閉鎖重合閘、合閘及跳閘回路。對液壓操動機構的斷路器,宜不采用壓力降低至規定值后自動跳閘的接線。彈簧操動機構的斷路器應有彈簧拉緊與否的閉鎖。

第4.1.11條 對具有電流或電壓自保持的繼電器,如防跳繼電器等,在接線中應標志極性。

第二節 信號系統

第4.2.1條 在控制室應設中央信號裝置。中央信號裝置由事故信號和預告信號組成。

發電廠應裝設能重復動作并延時自動解除音響的事故信號和預告信號裝置。

有人值班的變電所,應裝設能重復動作,延時自動或手動解除音響的事故和預告信號裝置。

駐所值班的變電所,可裝設簡單的事故信號裝置和能重復動作的預告信號裝置。

無人值班的變電所,只裝設簡單的音響信號裝置,該信號裝置僅當遠動裝置停用并轉變為變電所就地控制時投入。

單元控制室的中央信號裝置宜與熱控專業共用事故報警裝置。

第4.2.2條 中央信號接線應簡單、可靠,對其電源熔斷器應有監視。中央信號裝置應具備下列功能:

一、對音響監視接線能實現亮屏或暗屏運行。

二、斷路器事故跳閘時,能瞬時發出音響信號及相應的燈光信號。

三、發生故障時,能瞬時發出預告音響,并以光字牌顯示故障性質。

四、能進行事故和預告信號及光字牌完好性的試驗。

五、能手動或自動復歸音響,而保留光字牌信號。

六、試驗遙信事故信號時,能解除遙信回路。

七、事故音響動作時,應停事故電鐘。但在事故音響信號試驗時,不應停鐘。

第4.2.3條 中央信號可采用由沖擊繼電器或脈沖繼電器構成的裝置;也可采用由制造廠成套供應的閃光報警裝置。

第4.2.4條 強電控制或弱電控制均可采用弱電信號。對具有返回屏的控制方式,應在返回屏上設置斷路器的位置信號,由斷路器的位置繼電器觸點控制。

第4.2.5條 弱電信號系統,當設備發生事故或異常運行時,宜用一對一的光字牌信號,如光字牌很多,屏面布置有困難或信號傳輸距離很長,也可采用間接分區信號。即由斷路器的對象燈閃光表示事故或異常運行的對象,由一組光字牌來顯示事故或異常運行的性質。

第4.2.6條 信號的傳送宜采用多通道系統。如被控制設備離控制室很遠,技術經濟合理時,也可采用單通道系統。

第4.2.7條 為避免有些預告信號(如電壓回路斷線、斷路器三相位置不一致等)可能瞬間誤發信號,可將預告信號帶0.3~0.5s短延時動作。元件過負荷信號可經其單獨的時間元件后,接入預告信號。

第4.2.8條 500kV變電所的預告信號宜分區裝設。

第4.2.9條 直流系統的事故,預告信號應重復動作。當直流屏裝設在主環外時,還應在主環設直流系統故障的總信號光字牌。

第4.2.10條 在配電裝置就地控制的元件,應按各母線段、組別,分別發送總的事故和預告音響和光字牌信號。

第4.2.11條 變壓器調壓分接頭的切換開關應在控制室設置自動的位置指示信號。所有檢修用的就地操作隔離開關,在控制室內可不裝設位置指示器。

第4.2.12條 駐所值班的變電所,在值班室應設總的事故和預告音響和燈光信號。在屋外宜裝設相應的音響信號。

第4.2.13條 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就地布置時,主要的保護和自動裝置的動作信號應能傳送到主控制室。為使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動作后,能及時將信號繼電器予以復歸。宜設事故分析光字牌或“掉牌未復歸”小母線,并發送光字牌信號。

第4.2.14條 在主控制室各發電機的控制屏臺上,宜裝有與汽機屏之間相互聯系的指揮信號。系統調頻的發電廠,可裝有主控制室與鍋爐房的通知信號。

第三節 測量系統

第 4.3.1 條 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測量儀表的設置應符合《電測量儀表裝置設計技術規程》SDJ

9?/FONT>87的有關規定。

第4.3.2條 當發電廠和變電所裝設有遙測裝置或計算機或者技術上必要時,測量儀表采用經變送器的二次儀表。此時,二次儀表、遙測和計算機宜共用變送器。

第4.3.3條 發電機的遠方測溫裝置,宜裝設在汽機控制屏上。調相機的遠方測溫裝置的裝設地點,應根據調相機的值班方式確定。變壓器的遠方測溫裝置,宜裝設在相應的變壓器控制屏上。

第 4.3.4 條 直流屏布置在控制室主環外時,宜在中央信號控制屏上增設直流母線電壓表。

第 4.3.5 條 測量回路可為強電也可為弱電。弱電測量參數,電流回路可選0.5A或1A;電壓回路宜為100V;當為二次儀表時,應與變送器輸出參數一致。

第4.3.6條 對具有返回屏的控制方式,常測表計宜布置在返回屏上,選測表計宜布置在控制臺的立面上。對運行需要經常監視的常測表計(發電機的有功、無功功率表等)及同步表計等也可布置在控制臺的立面上。

第 4.3.7 條 當電流互感器二次側接有常測與選測表計時,宜先接常測表計,后接選測表計。

選測接線不宜直接切換電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宜通過中間變流器或變送器的二次側來進行切換。

第4.3.8條 選測按鈕宜分組裝設(如按電壓等級分組),同一選測組內各安裝單位的按鈕之間應有閉鎖。

第四節 交流電流、電壓回路

第4.4.1條 電流互感器的選擇:

一、應滿足一次回路的額定電壓、最大負荷電流及短路時的動、熱穩定電流的要求。

二、應滿足二次回路測量儀表、自動裝置的準確度和保護裝置10%誤差特性曲線的要求。

三、500kV保護用電流互感器的暫態特性應滿足繼電保護的要求。

第4.4.2條 電流互感器的配置:

一、電流互感器二次線圈的數量與等級應滿足繼電保護,自動裝置和測量表計的要求。

二、用于保護裝置時,應消除主保護的不保護區。

三、對大接地短路電流系統,可按三相配置;對小接地短路電流系統,依具體要求可按兩相或三相配置。

四、當500kV采用一個半斷路器接線時,每串宜配置三組電流互感器。

五、用于自動調整勵磁裝置時,應布置在發電機定子繞組的出線側。

第4.4.3條 用于變壓器差動保護的各側電流互感器鐵芯,宜具有相同的鐵芯型式。

第4.4.4條 用于同一母線差動保護的電流互感器鐵芯,宜具有相同的鐵芯型式。

第4.4.5條 當測量儀表與保護裝置共用一組電流互感器時,宜分別接于不同的二次繞組。若受條件限制須共用電流互感器同一個二次繞組時,應按下述原則配置:

一、保護裝置接在儀表之前,避免校驗儀表時影響保護裝置工作。

二、電流回路開路能引起保護裝置不正確動作,而又未設有效的閉鎖和監視時,儀表應經中間電流互感器連接,當中間互感器二次回路開路時,保護用電流互感器誤差仍應不大于10%。

第4.4.6條 當幾種儀表接在電流互感器的一個二次繞組時,其接線順序宜先接指示和積算式儀表,再接記錄儀表,最后接發送儀表。

第 4.4.7條 電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不宜進行切換,當需要時,應采取防止開路的措施。

第4.4.8條 電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應有一個接地點,宜在配電裝置處經端子接地。差動保護裝置與幾組電流互感器連接時,宜在保護屏上經端子接地。

第 4.4.9條 220kV及以上的電流互感器的二次電流宜選1A。

第4.4.10條 電壓互感器的選擇:

一、應滿足一次回路額定電壓的要求。

二、容量和準確等級(包括電壓互感器輔助繞組)應滿足測量儀表、保護裝置和自動裝置的要求。

三、需要檢查和監視一次回路單相接地時,應選用三相五柱式電壓互感器或具有第三繞組的單相電壓互感器。對大接地短路電流系統,其第三繞組電壓為100V。對小接地短路電流系統,其第三繞組電壓為100/3V。

四、500kV電壓互感器應具有三個二次繞組,其暫態特性和鐵磁諧振特性應滿足繼電保護的要求。

第4.4.11條 當主接線為一個半斷路器接線時,每回線路宜裝設一組三相電壓互感器;變壓器回路和母線宜裝設一相電壓互感器,若不能滿足繼電保護要求時,也可裝設一組三相電壓互感器。

第4.4.12條 應保證電壓互感器負載端儀表、保護和自動裝置工作時所要求的電壓準確等級。電壓互感器二次負載三相宜平衡配置。

第4.4.13條 電壓互感器的一次側隔離開關斷開后,其二次回路應有防止電壓反饋的措施。

第4.4.14條 電壓互感器二次側中性點或繞組引出端之一應接地。接地點宜在控制室屏內經端子排接地。向交流操作的繼電保護裝置和自動裝置操作回路供電的電壓互感器應通過擊穿保險接地。對于母線電壓互感器和發電機、變壓器、線路等回路用的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的接地方式可按下列方式決定:

一、大接地短路電流系統,電壓互感器主二次繞組宜采用中性點直接接地方式。

二、小接地短路電流系統,電壓互感器主二次繞組,宜采用B相直接接地方式。熔斷器或自動開關觸頭應接在電壓互感器B相二次繞組與接地點之間。采用B相直接接地星形接線的電壓互感器,其中性點也應通過擊穿保險接地。

第4.4.15條 在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中,除開口三角形繞組和另有規定者(例如自動調整勵磁裝置)外,應裝設熔斷器或自動開關。

在電壓互感器二次繞組接地線上不應安裝有開斷可能的設備。

電壓互感器開口三角形繞組應抽取試驗芯。抽取的試驗芯宜按同步系統接線的要求而定,并注意與零序方向保護的極性相配合。

第4.4.16條 電壓互感器二次側互為備用的切換,應由在電壓互感器控制屏上的切換開關控制。在切換后,在控制屏上應有信號顯示。小接地短路電流系統的母線電壓互感器接線中,應設有絕緣監察信號裝置。

第4.4.17條 當電壓回路電壓降不能滿足電度表的準確度的要求時,電度表可就地布置,或在電壓互感器端子箱處另設熔斷器和引接電纜,該熔斷器應有熔斷信號。

第五節 電子計算機和微處理機的應用

第4.5.1條 發電廠主廠房內機、爐、電共用計算機或微處理機,由熱工自動化專業負責總體規劃與設計,電氣專業配合,其內容為:

一、電氣設備保護、信號和測量的模擬量與開關量。

二、電氣運行系統屏幕顯示(CRT)畫面有:

1.單元控制室的電氣主接線畫面。

2.高壓廠用電系統畫面。

3.低壓廠用電系統畫面。

4.當網絡控制部分在單元控制室時,需提供全廠電氣主接線畫面。

5.當計算機或微處理機的容量允許時,可增加直流系統畫面和保安電源系統畫面。

三、電廠電氣性能計算項目如下:

1.發電量(有功電度和無功電度)。

2.廠用電量(小時、值和日廠用電量)。

3.廠用電率(小時、值和日廠用電率)。

4.發電機功率因數。

5.主要設備運行小時數。

第4.5.2條 對具有500kV電壓級發電廠的網絡控制室和500kV電壓級的變電所宜設微機監測裝置,該裝置采用單機方式。微機監控裝置的功能宜包括:事故順序記錄、事故追記、數據采集和制表打印等。若微處理機的容量允許時,也可增加主要運行系統畫面顯示和部分管理功能。

其他電壓等級的控制室可裝設事件順序記錄裝置,信號可適當簡化。

第4.5.3條 計算機與微處理機及變送器應由不停電電源供電。

第五章 控制室控制的各安裝單位的接線

第一節 發電機和調相機

第5.1.1條 應減少200000kW及以上機組全停的次數,縮短恢復正常供電的時向,根據保護裝置的性質,按保護裝置的動作對象,可將出口方式劃分為以下幾組。

一、全停:斷開發電機斷路器,自動滅磁,關閉汽機主汽門。

二、解列滅磁:斷開發電機斷路器,自動滅磁,汽輪機甩負荷。

三、程序跳閘:關閉汽機主汽門,然后解列滅磁。

四、解列:斷開發電機斷路器,汽輪機甩負荷。

五、縮小故障范圍:例如斷開雙母線系統的母線聯絡斷路器或斷開一個半斷路器接線中的中間斷路器等。

六、減出力:將汽輪機出力減至給定值。

七、減勵磁:將發電機勵磁電流減至給定值。

八、勵磁切換:由自動調整勵磁方式切換手動調整勵磁方式。

九、廠用電源切換:由工作電源供電切換為由備用電源供電。

十、信號:發出預報及事故分析信號。

第5.1.2條 對于主控制室控制方式,汽機屏上應裝設發電機事故跳閘接鈕,并串接信號繼電器。信號繼電器應裝設在發電機保護屏上。

第5.1.3條 對于主控制室控制方式,應設主控制室控制屏與汽機控制屏之間的指揮信號。指揮信號應能相互發送信號,由對側復歸。由主控制室發至汽機屏的信號宜包括:①注意;②增加;③減少;④發電機已合閘;⑤發電機已斷開;⑥停機;⑦更改命令;⑧電話。由汽機屏向主控制室發送的信號宜包括:①注意;②減負荷;③可并列;④汽機調整;⑤更改命令;⑥機器危險。僅在發送“注意”信號時,才應發出音響和光信號;在發送其他信號時,僅應發出光信號。

第5.1.4條 發電機出口或發電機變壓器組各側斷路器全斷開時,應閉鎖發電機的繼電強行勵磁裝置。對裝有可實現強勵閉鎖的自動調整勵磁的發電機,還應對自動調整勵磁裝置進行強勵閉鎖。

第5.1.5條 對于發電機變壓器組變壓器冷卻器全停,機爐故障保護(如發電機冷卻水中斷)也可采用程序跳閘保護出口方式。程序跳閘保護出口,應能切換至解列滅磁出口方式。程序跳閘的保護方式為當保護動作后,先切斷汽機主汽門,再由逆功率保護動作經3s左右的短延時作用于解列。為防止程序跳閘拒動的可能性,應設后備逆功率保護。后備逆功率保護動作后經10~30s延時,作用于停機。

第5.1.6條 對不設失磁保護的發電機,當發電機滅磁開關跳閘時,應經連接片聯動發電機斷路器跳閘。不設發電機出口斷路器的中、小型發電機變壓器組,其滅磁開關跳閘時,應經連接片作用于發電機變壓器組保護出口繼電器,以斷開發電機。

第 5.1.7條 調相機的控制監測:

對串電抗器降壓起動的調相機,宜在控制室程序控制。各程控對象也應能在就地進行手動控制。

為便于在控制室對調相機進行監測,控制室除裝設電測量儀表外,還應設必要的非電氣量的測量和信號裝置。

第二節 變壓器和并聯電抗器

第5.2.1條 變壓器通風:

一、自然油循環風冷卻變壓器的通風控制回路,宜由交流電源供電,按變壓器上層油溫及負荷電流可自動及手動起停通風電動機。向控制室發送的通風故障信號宜用直流電源。通風電動機群宜由共同的熔斷器及熱元件進行保護,并宜裝設熔斷器熔斷信號。通風控制設備宜裝設在變壓器二次接線箱內。

二、強迫油循環風(水)冷卻變壓器的通風控制柜由制造廠成套供應。每臺通風控制柜應由兩路電源供電,電源供電側宜用自動開關保護。變壓器冷卻器全停時,應自動發出信號,并根據現行的電力變壓器標準的規定,限時斷開變壓器各側斷路器。

三、200000kW及以上容量的發電機變壓器組,其廠用高壓工作變壓器冷卻器全停時,宜作用于廠用電源切換。

第5.2.2條 應裝設變壓器溫度信號和遠方測溫裝置。

對需遠方測溫的變壓器,宜采用每臺變壓器單獨裝設溫度指示調節儀方式進行遠方測溫,并由溫度指示調節儀發送變壓器上層油溫越限信號。若一臺變壓器具有兩個及以上遠方測溫點時,應共用一個溫度指示調節儀,各點溫度的檢測應為選測方式。

第5.2.3條 帶負荷調壓的變壓器應在變壓器控制屏上設有遠方調壓的控制和信號設備。

第5.2.4條 變壓器及并聯電抗器的氣體繼電器與中間端子盒之間的連線應采用防油導線。中間端子盒應具有防雨措施,盒內端子排應橫向排列安裝,氣體繼電器接入中間端子盒的連線,應從端子排下側進線接入端子,跳閘回路的端子與其他端子之間應留出一個端子相隔并單獨用一根電纜。中間端子盒的引出電纜應從端子排上側連接。對單相變壓器的氣體繼電器保護宜三相共用一個光字牌。

第三節 送電線路

第5.3.1條 線路的自動重合閘裝置由系統保護統籌設計,自動重合閘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應設自動重合閘投入與切除的選擇開關。

二、自動重合閘可按控制開關與斷路器位置不對應的原理起動,對綜合重合閘宜實現由保護同時起動的方式。

三、控制開關或遙控裝置將斷路器斷開,或斷路器投于故障線路上隨即由保護裝置將其斷開時,自動重合閘裝置均不應動作。母線保護動作時,應閉鎖重合閘。

四、在任何情況下,自動重合閘裝置的動作次數應符合預先的規定。自動重合閘動作后應發出光字牌信號。

五、自動重合閘裝置動作后應自動復歸。

六、自動重合閘裝置,應能在重合閘后加速繼電保護的動作。必要時,還應能在重合閘前加速其動作。當用控制開關合閘時,應采用加速繼電保護動作的措施。

七、當斷路器處于不允許實現自動重合閘的不正常狀態(例如氣壓、液壓降低等)時,應將自動重合閘裝置閉鎖。

第5.3.2條 對雙側電源的手動合閘回路,宜串接重合閘切換開關的觸點,以防止未經同步檢查而誤合閘。系統聯絡線設有手動同步接線時,手動合閘回路中可不再串接重合閘切換開關的接點。

第5.3.3條 線路出線側的電壓互感器或電壓抽取裝置二次側,應裝設熔斷器。熔斷器的完整性應加以監視。

第5.3.4條 小接地短路電流系統的線路應裝設接地檢查裝置。

第四節 電容補償裝置

第5.4.1條 并聯電容補償裝置的設置應符合《并聯電容器裝置設計技術規程》SDJ 25?/FONT>85的有關規定。

第5.4.2條 串聯補償裝置強補部分的投入時間,應根據電力系統穩定要求及設備允許時間決定。強補部分的投入,宜由保護及綜合重合閘裝置控制,必要時還可增設遠動信號起動強補。

當線路保護使斷路器單相斷開后,宜于非故障兩相進行強補。條件允許時,亦可簡化為對線路三相進行強補。

在線路斷路器單相重合時限以前,宜將強補回路自動解除。

在線路兩相故障時,不宜進行強補。

第5.4.3條 串聯補償的保護間隙擊穿時,應瞬時發出預報信號,并延時自動使并聯斷路器三相合閘。并聯斷路器自動合閘時,應發出事故警報信號。

第5.4.4條 串聯補償的強補斷路器和并聯斷路器的“防跳”接線,應按斷路器能穩定于合閘狀態的要求設計。

第五節 母線設備

第5.5.1條 旁路斷路器安裝單位的控制、信號、測量儀表及保護裝置二次接線的設計,應滿足所代替的線路的有關要求。

第5.5.2條 母線接地刀閘只有該母線無電壓時才允許合閘,可采用有電閉鎖繼電器來閉鎖。母線接地刀閘合閘后,應閉鎖與該母線連接的全部隔離開關的合閘。

第5.5.3條 雙母線接線系統,應設置由母聯斷路器及其隔離開關的輔助觸點串連組成的隔離開關閉鎖接線。

第5.5.4條 旁路隔離開關的閉鎖:

一、各線路的旁路隔離開關,必須在旁路斷路器斷開及其旁路母線隔離開關合閘時才可操作。對于線路旁路隔離開關的操作,還必須在其出線接地刀閘斷開時,才可操作。

二、旁路斷路器的旁路母線側隔離開關,必須在旁路斷路器斷開,及連接為母線聯絡運行的隔離開關打開時,才可操作。

三、旁路回路旁路母線側的接地刀閘,必須在旁路斷路器旁路母線側的隔離開關斷開時,才可操作。

四、旁路回路的旁路斷路器側的接地刀閘,必須在旁路斷路器及其旁路母線側的隔離開關斷開,且連接為母線聯絡運行的隔離開關斷開時,方可操作。

第5.5.5條 單母線分段帶旁路斷路器接線的隔離開關閉鎖:

一、斷路器的旁路母線隔離開關,必須在斷路器斷開及該隔離開關相連的接到母線的分段隔離開關斷開時,才可操作。

二、斷路器的母線分段隔離開關,必須在斷路器斷開及該隔離開關相連的接到旁路母線的隔離開關斷開時,才可操作。

三、與斷路器并聯的專用分段隔離開關,必須在斷路器及其分段隔離開關均合閘時,才可操作。

四、各回路的旁路隔離開關,旁路母線的有關接地刀閘閉鎖條件與第5.5.4條相同。

第六節 廠(所)用電源

第5.6.1條 高壓廠用母線和接有重要負荷并有專用備用電源的低壓廠用母線,其備用電源應裝設自動投入裝置。對發電機出口不裝斷路器的發電機,其高壓廠用備用電源,應能作為機組的起動電源。廠用工作及備用電源均應設手動切換回路,必要時各斷路器可設同步回路。

第5.6.2條 變電所的所用變壓器,當有專用備用變壓器時,應裝設備用電源的自動投入裝置。

第5.6.3條 備用電源自動投入裝置的接線原則:

一、當采用慢速自動切換時,應保證工作電源斷開后,才可投入備用電源。對于200000kW及以上容量的發電機的廠用備用電源可采用快速自動投入方式,可由保護同時發出斷開工作電源及投入備用電源的脈沖;但在廠用母線保護動作及工作分支斷路器過電流保護動作時,應閉鎖備用電源自動投入裝置。

二、任何原因引起運行的工作電源消失時,備用電源自動投入裝置均應盡快動作。

1.工作電源供電側斷路器跳閘時,應聯動其負荷側斷路器跳閘。

2.裝設專門的低電壓保護,當廠用工作母線電壓降低至0.25倍額定電壓以下,而備用電源電壓在0.7倍額定電壓以上時,應自動斷開工作電源負荷側斷路器。

3.200000kW及以上容量的發電機的廠用備用電源快速自動投入接線,應具有相位差及電壓差的同步鑒定裝置。裝置的整定原則應使備用電源盡快自動投入,又不對電動機產生有害的沖擊。

三、應設有投入或切除備用電源自動投入的選擇開關。

四、備用電源自動投入裝置應保證只動作一次。

五、備用電源自動投入裝置的出口,應由工作電源斷路器與其控制開關不對應的原則控制。

第5.6.4條 當備用電源自動投入于故障母線時,應盡快切除,必要時可加速保護動作。各單元控制室的備用電源分支線控制屏上,應裝設備用電源保護動作的光字牌。

第5.6.5條 發電廠同一級電壓的廠用母線有兩個及以上的備用電源時,應各裝設獨立的備用電源自動投入裝置,兩個備用電源的二次回路可不相互切換。

第六章 二次回路的設備選擇及配置

第一節 控制和信號回路的設備選擇

第6.1.1條 控制開關應按需要的觸點數量、控制接線、操作的頻繁程度、回路的額定電壓、額定電流和分斷電流來選擇。

第6.1.2條 燈光監視接線中的信號燈及附加電阻的選擇:

一、當燈泡引出線上短路時,通過跳、合閘回路電流應小于其最小動作電流及長期熱穩定電流,可按不大于繞組的額定電流的10%來選擇。

二、當直流母線電壓為95%額定電壓時,加在燈泡上的電壓為其額定電壓的60%~70%。

對音響監視接線中的上述設備應按本條第二款選擇。

第6.1.3條 跳、合閘位置繼電器的選擇:

一、在正常情況下,通過跳、合閘回路的電流應小于其最小動作電流及長期熱穩定電流。

二、當直流母線電壓為85%額定電壓時,加于繼電器的電壓不小于其額定電壓的70%。

第6.1.4條 自動重合閘繼電器及其出口信號繼電器額定電流的選擇,應與其起動的元件動作電流相配合,并保證動作的靈敏系數不小于1.5。

第6.1.5條 電流起動的防跳繼電器,其電流線圈額定電流的選擇應與斷路器跳閘線圈的額定電流相配合,并保證動作的靈敏系數不小于1.5。

第6.1.6條 斷路器的合閘或跳閘繼電器的電流線圈額定電流的選擇,應與斷路器的合閘或跳閘線圈的額定電流相配合,并保證動作的靈敏系數不小于1.5。

第6.1.7條 信號繼電器和附加電阻的選擇:

一、在額定直流電壓下,信號繼電器動作的靈敏系數不宜小于1.4。

二、在0.8倍額定直流電壓下,由于信號繼電器的串接而引起回路的壓降應不大于額定電壓的10%。

三、選擇中間繼電器的并聯電阻時,應使保護繼電器觸點斷開容量不大于其允許值。

四、應滿足信號繼電器的熱穩定要求。

第6.1.8條 重瓦斯保護回路并聯信號繼電器或附加電阻的選擇:

一、并聯信號繼電器應根據直流額定電壓來選擇。

二、當用附加電阻代替并聯信號繼電器時,附加電阻的選擇應滿足第6.1.7條一、三、四款的規定。

第二節 二次回路的保護設備

第6.2.1條 二次回路的保護設備用以切除二次回路短路故障,并作為回路檢修和調試時斷開交、直流電源之用。保護設備可用熔斷器,也可采用自動開關。為保護雙重化要求,斷路器有兩個跳閘繞組時,宜分別裝設熔斷器,各自接于不同蓄電池組供電的直流母線或接于不同的分段母線上。

第6.2.2條 控制回路的熔斷器配置:

一、當一個安裝單位內只有一臺斷路器時,只裝設一組熔斷器。當一個安裝單位有幾臺斷路器時,應分別裝設熔斷器,此時對公用保護回路,是接于電源側斷路器的熔斷器還是另行裝設總的熔斷器,應根據主接線的要求來確定。當有總熔斷器時,凡屬本安裝單位的熔斷器應接于總熔斷器之下,以便監視。

當一個安裝單位有幾臺斷路器而又無單獨運行的可能(如雙繞組變壓器的高、低壓側斷路器)或斷路器之間有程序控制要求(如調相機的起動斷路器與主斷路器)等時,其控制回路宜共用一組熔斷器。

二、發電機出口斷路器及自動滅磁裝置控制回路,宜合用一組熔斷器。但對發電機三繞組(或自耦)變壓器組,當發電機出口不設斷路器時,自動滅磁裝置的控制回路應單獨設置熔斷器。

三、兩個及以上安裝單位的公用保護和自動裝置回路(如母線保護、發電機勵磁回路接地保護等)、應裝設單獨的熔斷器。對雙回平行線路的公用保護也應裝設單獨的熔斷器。

第6.2.3條 控制、保護及自動裝置用的熔斷器均應加以監視,一般用斷路器控制回路的監視裝置來完成。對裝有單獨熔斷器的回路,宜采用繼電器進行監視,其信號應接至另外的電源。

第6.2.4條 信號回路的熔斷器配置:

一、每個安裝單位的信號回路(包括隔離開關的位置信號、事故和預告信號、指揮信號等),宜用一組熔斷器。

二、公用的信號回路(如中央信號等),應裝設單獨的熔斷器。

三、廠用電源及母線設備信號回路,宜分別裝設公用的熔斷器。

四、閃光小母線的分支線上,不宜裝設熔斷器。

第6.2.5條 信號回路用的熔斷器均應加以監視,可用隔離開關的位置指示器,也可用繼電器或信號燈來監視。

第6.2.6條 電壓互感器回路的保護設備配置:

電壓互感器回路中,除開口三角形繞組和另有專門規定者外,應在其出口裝設熔斷器或自動開關。當二次回路發生故障可能使保護和自動裝置發生誤動或拒動時,宜裝設自動開關。

電壓互感器二次側中性點引出線上,不應安裝熔斷器或自動開關設備。當采用B相接地方式時,B相熔斷器或自動開關應裝在繞組引出端與接地點之間。

電壓互感器開口三角繞組的試驗芯上,應裝設熔斷器或自動開關。

第6.2.7條 設備所需交流操作電源,宜裝設單獨的熔斷器。

第6.2.8條 熔斷器電流的選擇:

熔斷器應按回路最大負荷電流選擇,并應滿足選擇性的要求。干線上的熔斷器熔件的額定電流應比支線上的大2~3級。

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的最大負荷電流應考慮僅一組母線運行時,兩組電壓互感器的全部負荷切換到該組電壓互感器上。

第6.2.9條 電壓互感器二次側自動開關的選擇:

一、自動開關瞬時脫扣器的動作電流,應按大于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的最大負荷電流來整定。

二、當電壓互感器運行電壓為90%額定電壓時,二次電壓回路末端兩相經過渡電阻短路,而加于繼電器線圈上的電壓低于70%額定電壓時,自動開關應瞬時動作。

三、瞬時脫扣器斷開短路電流的時間應不大于0.02s。

第三節 小母線和二次回路標號

第6.3.1條 各安裝單位的控制、信號直流電源小母線,宜由直流屏的饋電線供電。在控制屏上宜敷設有控制及信號小母線,廠用電源及母線設備控制屏上還可分別敷設共用的輔助信號小母線。

第6.3.2條 控制和信號小母線均為單母線,按屏組分段,雙回路供電,開環運行,并于適當地點以刀閘分段。同時在每塊控制屏上(包括直流屏),裝設一個為本屏各安裝單位共用的直流電源轉換開關或小刀閘,以便尋找接地故障點。

第6.3.3條 各安裝單位的電壓回路用隔離開關的輔助觸點切換時,電壓小母線宜敷設在配電裝置。各安裝單位的電壓回路用繼電器切換或不需切換時,電壓小母線宜敷設在控制室。

第6.3.4條 控制屏及保護屏頂上的小母線不宜超過28條,最多不應超過40條。小母線宜采用φ6~φ8mm的銅棒。

當屏頂上不能裝小母線時,也可通過端子排連接,端子排宜獨立排列。

第6.3.5條 小母線的色別見附錄三。小母線的符號和回路標號見附錄四。二次直流回路數字標號見附錄五。二次交流回路數字標號見附錄六。

第四節 端子排

第6.4.1條 端子排宜由阻燃材料制成。端子的導電部分應為銅質。安裝在潮濕地區的端子排應當防潮。

第6.4.2條 安裝在屏上每側的端子距地不宜低于350mm。

第6.4.3條 端子排配置應滿足運行、檢修、調試的要求,并適當與屏上設備的位置相對應。

每個安裝單位應有其獨立的端子排。同一屏上有幾個安裝單位時,各安裝單位端子排的排列應與屏面布置相配合。

第6.4.4條 每個安裝單位的端子排,可按下列回路分組,并由上而下(或由左至右)按下列順序排列:

一、交流電流回路(自動調整勵磁裝置回路除外)按每組電流互感器分組,同一保護方式的電流回路宜排在一起。

二、交流電壓回路(自動調整勵磁裝置回路除外)按每組電壓互感器分組。

三、信號回路按預告、位置、事故及指揮信號分組。

當光字牌布置在屏的上部時,可將信號回路端子排排在上列,其余順序同上。

四、控制回路按熔斷器配置原則分組。

五、其他回路按勵磁保護、自動調整勵磁裝置的電流和電壓回路、遠方調整及聯鎖回路等分組。

六、轉接端子排排列順序為:本安裝單位端子、其他安裝單位的轉接端子、最后排小母線兜接用的轉接端子。

第6.4.5條 當一個安裝單位的端子過多或一個屏上僅有一個安裝單位時,可將端子排成組地布置在屏的兩側。

第6.4.6條 屏上二次回路經過端子排連接的原則如下:

一、屏內與屏外二次回路的連接、同一屏上各安裝單位之間的連接以及轉接回路等,均應經過端子排。

二、屏內設備與直接接在小母線上的設備(如熔斷器、電阻、刀閘等)的連接宜經過端子排。

三、各安裝單位主要保護方式的正電源應經過端子排。保護的負電源應在屏內設備之間接成環形,環的兩端應分別接至端子排。其他回路均可在屏內連接。

四、電流回路應經過試驗端子。預告及事故信號回路和其他需斷開的回路(試驗時斷開的儀表、至閃光小母線的端子等),宜經過特殊端子或試驗端子。

第6.4.7 條 每一安裝單位的端子排應編有順序號,并宜在最后留2~5個端子作為備用。當條件許可時,各組端子排之間也宜留1~2個備用端子。在端子排兩端應有終端端子。

正、負電源之間以及經常帶電的正電源與合閘或跳閘回路之間的端子排,宜以一個空端子隔開。

第 6.4.8 條 一個端子的每一端宜接一根導線,導線截面不宜超過6mm2。

第6.4.9條 屋內、外端子箱內端子的排列,亦應按交流電流回路、交流電壓回路和直流回路等成組排列。

第6.4.10條 每組電流互感器的二次側、宜在配電裝置端子箱內經過端子連接成星形或三角形等接線方式。

第6.4.11條 強電與弱電回路的端子排宜分開布置,如有困難時,強、弱電端子之間應有明顯的標志,宜設空端子隔開。如弱電端子排上要接強電芯數時,端子間應設加強絕緣的隔板。

第6.4.12條 強電設備與強電端子的聯結和端子與電纜芯的聯結應用插接或螺絲連接,弱電設備與弱電端子間的聯接可采用焊接。屏內弱電端子與電纜芯的聯接宜采用插接或螺絲聯接。

第五節 控制電纜

第 6.5.1 條 控制電纜的敷設和選型應符合《發電廠、變電所電纜敷設和選擇設計技術規程》SDJ 26?/FONT>89的有關規定。

第6.5.2條 發電廠和變電所應采用銅芯控制電纜和絕緣導線,按機械強度要求,強電控制回路截面不應小于1.5mm2,弱電回路截面不應小于0.5mm2。

第 6.5.3條 電纜截面的選擇:

一、電流回路應使電流互感器工作于下列準確等級:對于電度表、配電屏儀表回路應符合《電測量儀表裝置設計技術規程》SDJ 9?/FONT>87的有關規定,對于保護裝置應符合《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設計技術規程》SDJ 6?/FONT>83的有關規定。當缺乏實際系統的最大短路電流值的情況下,可按斷路器的遮斷容量選取最大短路電流。

二、對用戶計費用的0.5級電度表,其電壓回路電壓降不宜大于0.25%;對電力系統內部的0.5級電度表,其電壓回路電壓降可適當放寬,但不應大于0.5%。在正常負荷下,至測量儀表的電壓降不應超過額定電壓的1~3%;當全部保護裝置和儀表工作(即電壓互感器負荷最大)時,至保護和自動裝置屏的電壓降不應超過額定電壓的3%。

電壓互感器到自動調整勵磁裝置的連接電纜截面亦應按允許電壓降來選擇,當最大負荷電流時,其電壓降不應超過額定電壓的3%。但對電磁型電壓校正器的連接電纜芯的截面(銅芯)不得小于4mm2。

三、控制回路在正常最大負荷時,控制母線至各設備的電壓降,不應超過額定電壓的10%。

第6.5.4條 當控制電纜的敷設長度超過制造長度時,或由于配電屏的遷移而使原有電纜長度不夠時,或更換電纜的故障段時,可用焊接法連接電纜(在連接處應裝設連接盒),也可借用其他屏上的端子來連接。

第 6.5.5 條 控制電纜應選用多芯電纜,應力求減少電纜根數。當芯線截面為1.5mm2時,電纜芯數不宜超過37芯。當芯線截面為2.5mm2時,電纜芯數不宜超過24芯。當芯線截面為4~6mm2時,電纜芯數不宜超過10芯。

弱電控制電纜不宜超過50芯。

第6.5.6條 對雙重化保護的電流回路、電壓回路、直流電源回路、雙套跳閘繞組的控制回路等,兩套系統不應合用一根多芯電纜。

第6.5.7條 較長的控制電纜在7芯及以上,截面小于4mm2時,應當留有必要的備用芯。但同一安裝單位的同一起止點的控制電纜中不需每根電纜都留有備用芯,可在同類性質的一根電纜中預留。

第6.5.8條 應盡量避免一根電纜同時接至屏上兩側的端子排,若芯數為6芯及以上時,應采用單獨的電纜。

第 6.5.9 條 對較長的控制電纜應盡量減少電纜根數,同時也應避免電纜芯的多次轉接。

在一根電纜內不宜有兩個安裝單位的電纜芯。在一個安裝單位內截面相同的交、直流回路,必要時可共用一根電纜。

第6.5.10條 弱電電纜和有抗干擾要求的強電控制電纜的選型和敷設應采取以下降低由二次回路輸入的干擾電壓的措施:

一、應采用屏蔽的控制電纜。屏蔽層或電纜外皮宜一端接地。

二、計算機或微處理機系統應采用專用的控制電纜,并應根據它們的要求采取屏蔽措施。

三、弱電回路的芯線不應與強電回路的芯線共置于一根電纜內。

四、同一回路到戶外去的纜芯應安排在同一根電纜內,避免同一回路通過兩根電纜構成環路。

五、二次回路及弱電回路的電纜在配電裝置內的走線盡可能成輻射或樹枝狀敷設,避免出現環路。

六、弱電回路電纜應盡可能離開高壓母線及高頻暫態電流的入地點,如避雷器和避雷針的接地點、并聯電容器、電容式電壓互感器,結合電容器及電容式套管等設備。

七、500kV電壓級用于無觸點控制、信號、測量回路及靜態保護回路的控制電纜應采用屏蔽電纜或具有良好屏蔽功能的鉛包鋼帶鎧裝電纜或具有相同性能的其他新材料、新結構的控制電纜。

當變送器向計算機回路輸出時,其輸入、輸出回路的控制電纜應按照計算機要求采用專用的控制電纜。

500kV電壓級單獨使用于強電回路的控制電纜及用于弱電有觸點控制、信號回路的控制電纜可采用一般控制電纜。

第6.5.11條 控制電纜的絕緣水平可采用500V級,500kV級用的控制電纜的絕緣水平宜采用1000V。

第七章 勵磁系統

第一節 總的部分

第7.1.1條 當發電機的勵磁電壓和電流不超過其額定值的1.1倍時,勵磁系統應保證連續運行。

第7.1.2條 發電機勵磁系統頂值電壓倍數宜不小于2,勵磁系統允許強勵時間宜不小于20s,勵磁系統電壓響應比宜不小于2S-1,另有特殊情況時可在設計中擬定。

第 7.1.3 條 除旋轉勵磁系統外,發電機應裝設自動滅磁裝置。

第 7.1.4 條 發電機應裝設自動調整勵磁裝置。

第 7.1.5 條 自動調整勵磁裝置應保證發電機空載電壓調整范圍為額定電壓值的70%~110%。

第7.1.6條 自動調整勵磁裝置應保證發電機突然零起升壓時端電壓超調量不得超過額定值的15%,調整時間不應大于10s。

第7.1.7條 發電機勵磁系統應裝設手動調整裝置。手動調整裝置應保證發電機勵磁電壓從空載勵磁電壓的20%到額定勵磁電壓的110%范圍內能穩定平滑地調節。

第 7.1.8 條 整流器及可控整流器勵磁系統應裝設勵磁回路過電壓保護裝置。

第7.1.9條 發電機勵磁繞組電流表宜經變送器接入,變送器及分流器宜裝設在發電機出線間的勵磁屏內。

第7.1.10條 發電機勵磁回路的連接導體宜采用電纜或硬母線,導體截面應滿足最大工作電流的要求。當采用電纜連接時,其正、負極不允許共用一根電纜。

第二節 直流勵磁機勵磁系統

第 7.2.1條 直流勵磁機應與發電機同軸運轉。勵磁機宜采用自并激方式。

第7.2.2條 12000kW及以上的發電機可采用對電阻放電的滅磁方式,也可采用對短弧柵放電的滅磁方式。在勵磁機勵磁回路可采用串聯接入電阻的滅磁方式,也可采用對電阻放電的滅磁方式。

第 7.2.3條 滅磁電阻應符合下列要求:

發電機勵磁回路的滅磁電阻,其電阻值可約為發電機勵磁繞組熱狀態下電阻值的4~5倍。

勵磁機勵磁繞組回路內串聯接入的滅磁電阻,其電阻值可約為勵磁機勵磁繞組熱狀態下電阻的10倍。

第7.2.4條 采用對短弧柵放電的滅磁方式,在滅磁過程基本結束時,應自動投入異步電阻。異步電阻值可約為發電機勵磁繞組熱狀態下電阻值的4~5倍。異步電阻可作為過電壓放電保護的串接放電電阻。

第7.2.5條 滅磁開關應滿足發電機正常運行的電流要求,并應滿足滅磁過電壓及暫態過電壓的要求。滅磁過程中應保證不致使勵磁電流突然中斷。應設有滅磁開關跳閘時有可能聯動發電機或發電機變壓器組解列的接線。

第 7.2.6 條 自動調整勵磁裝置宜具有相復勵特性。

第7.2.7條 宜采用電動或手動分勵變阻器作為手動調整勵磁裝置。分勵變阻器的接線應保證其滑動觸點斷開時不應使勵磁電流中斷。當變阻器調至最大值時,應將勵磁機勵碰繞組閉路。

第7.2.8條 當電壓互感器供給勵磁功率時,應裝設自動調整勵磁裝置專用的電壓互感器。當電壓互感器僅供給自動調整勵磁裝置測量信號時,可不裝設自動調整勵磁裝置專用的電壓互感器。

第7.2.9條 自動調整勵磁裝置應接在機端電壓互感器上。對于電磁式等某些自動調整勵磁裝置,當電壓測量回路斷相無法實現強勵閉鎖時,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不應設熔斷器。對于電壓測量回路斷相時能實現強勵閉鎖的自動調整勵磁裝置,應由兩組不同的電壓互感器的二次側供電,當一組電壓互感器回路斷相時,應閉鎖強勵,并發出電壓回路斷相信號。

第7.2.10條 復式勵磁裝置應接于發電機機端電流互感器上。

第7.2.11條 發電機和調相機應裝設繼電強行勵磁裝置。

一、繼電強行勵磁由低電壓繼電器構成時:

1.并列運行各機組的繼電強行勵磁裝置,應分別接入不同相別的電壓,以保證發生任何類型的相間短路時,均有一定數量的同步電機進行強行勵磁。

2.在某種相間短路情況下,若某些類型的自動調整勵磁裝置不能保證強行勵磁時,則繼電強行勵磁裝置接入電壓的相別,應與自動調整勵磁裝置相配合,以便自動調整勵磁裝置不能反應時,繼電強勵裝置能夠動作。

二、為了避免繼電強勵裝置與自動調整勵磁裝置相別配合上的復雜性,以及提高繼電強行勵磁裝置的靈敏性,也可采用正序電壓或復合電壓(全電壓和負序電壓)起動的繼電強行勵磁裝置。

三、電壓互感器一次或二次發生斷相故障時,繼電強行勵磁裝置不應發生誤動作。

四、備用勵磁機代替工作勵磁機時,繼電強行勵磁裝置應切換到備用勵磁機上。

第 7.2.12條 調相機宜裝設強行減磁裝置。

第7.2.13條 發電機控制屏臺上應裝設滅磁開關、分勵變阻器、自動調整勵磁裝置、強行勵磁裝置的控制、信號設備以及發電機勵磁繞組的電壓表及電流表、自動調整勵磁裝置的輸出電流表和勵磁回路的絕緣檢查電壓表。在勵磁滅磁屏上應裝設工作勵磁系統的直流勵磁機輸出電壓表。

第7.2.14條 自動調整勵磁裝置、繼電強行勵磁裝置宜裝設在控制室。分勵變阻器應裝設在控制屏臺下的電纜夾層,手輪或分勵變阻器的操作按鈕應裝設在發電機控制屏臺上。滅磁柜宜裝設在發電機出線間。

第三節 交流勵磁機勵磁系統

第7.3.1條 交流勵磁機椌倉拐\ue36e髕骼\ue247畔低騁擻糜?00000kW及以上容量的發電機。該勵磁系統應滿足第7.3.2條至第7.3.11條的規定。

第7.3.2條 交流勵磁機及副勵磁機應采用與發電機同軸的中頻發電機。副勵磁機宜采用永磁式。

第7.3.3條 自動調整勵磁裝置可設兩套;或自動調整勵磁裝置設一套,但其可控整流器和觸發脈沖單元應為兩套。自動調整勵磁裝置宜具有過勵限制及保護、低勵限制及保護、過激磁限制及保護等功能。必要時還應附加電力系統穩定器。

第7.3.4條 宜裝設手動調整勵磁裝置,裝置宜由永磁副勵磁機供電。手動對自動調整勵磁裝置的切換宜有跟蹤和指示。

第 7.3.5 條 控制臺上勵磁控制和信號設備的布置和模擬宜與勵磁系統接線和工藝相符。

第7.3.6條 發電機控制屏臺上應裝設發電機勵磁繞組的電壓表和電流表、副勵磁機輸出的電壓表、勵磁機勵磁繞組的電流表和電壓表、自動調整勵磁裝置輸出電壓表、手動調整勵磁裝置輸出電壓表、手動和自動調整勵磁裝置切換的平衡電壓表、勵磁回路絕緣檢查電壓表。

第7.3.7條 自動調整勵磁裝置柜上應裝設可控整流器交流側和直流側的電壓表、自動調整勵磁裝置輸出電流表。當可控整流器為兩組時,每組整流器的直流側的正極和負極宜分別裝設電流表。

第 7.3.8 條 手動調整勵磁裝置柜上應裝設直流輸出的電流表和電壓表。

第 7.3.9 條 自動調整勵磁裝置宜裝設在控制室。感應調壓器可裝設在控制室電纜層內。當感應調壓器為油浸式時,則應裝設在控制室附近專門的房間內。中頻試驗電源宜全廠裝設一套,裝置可采用活動式或安裝在主廠房零米層室內。

第7.3.10條 整流柜宜裝設在發電機出線間。整流柜應設有均流、均壓措施及短路和過電壓保護裝置。整流柜組的通風電源宜設兩回路。當水冷卻器為封閉式風冷時,供水應滿足冷卻器的技術要求。任一臺整流柜故障或冷卻電源、水源中斷時,整流柜組的額定電流應滿足發電機額定勵磁及強行勵磁的要求,并發出報警信號。當投入運行的整流柜臺數少于發電機強行勵磁所要求的臺數時,應自動閉鎖強行勵磁。

第7.3.11條 滅磁柜、工作和備用勵磁切換柜宜裝設在發電機出線間。柜上應裝設發電機勵磁繞組的電壓表、電流表和備用勵磁裝置的電壓表。

第 7.3.12條 交流勵磁機椥\ue440\ue034\ue36e髕骼\ue247畔低騁擻糜?00000kW及以上容量的發電機。該勵磁系統應滿足第7.3.4~7.3.9條的規定。

第7.3.13條 旋轉整流器宜分正、負極組裝設,整流元件宜采用高反向峰值電壓的二極管,并聯元件及額定電流應滿足發電機額定勵磁及強行勵磁的要求并有足夠的裕度。

第7.3.14條 交流勵磁機-靜止可控整流器勵磁系統宜用于要求勵磁電壓響應比高的大容量發電機。交流勵磁機應采用與發電機同軸的中頻發電機,應設置交流勵磁機的起勵裝置,宜采用逆變滅磁。其他要求可參照交流勵磁機-靜止整流器勵磁系統相應的規定。

第四節 靜態勵磁系統

第7.4.1條 電壓源-可控整流器勵磁系統可用于要求高初始勵磁電壓響應比的大容量發電機。勵磁變壓器宜接自發電機機端,也可接自廠用電源。當勵磁變壓器接自發電機機端時,應設置起勵電源。

第7.4.2條 勵磁變壓器可采用Y,y0接線。當勵磁變壓器二次電流值較大時,勵磁變壓器宜采用Y,d0接線。當采用Y,y0接線時,二次側中性點不應直接接地。勵磁變壓器應布置在距整流柜較近的地方。當勵磁變壓器接自發電機機端時,其高壓側可不設斷路器,但應處于發電機變壓器組差動保護范圍之內。

第7.4.3條 采用電壓源-可控整流器勵磁系統的發電機及其系統的后備繼電保護裝置,應采取防止短路電流衰減而拒動的措施。

第7.4.4條 復勵-可控整流器勵磁系統宜用于要求勵磁頂值電壓和電壓響應比較大的遠距離輸電的大型發電機。串聯變壓器或勵磁變流器宜串接于發電機中性點側。串聯變壓器宜帶有氣隙,電壓源、電流源的組合宜具有相復勵特性。

第五節 備用勵磁系統

第7.5.1條 當發電機的勵磁由同軸直流勵磁機供給時,對于地區重要發電廠或發電機臺數為3臺及以上的發電廠,可裝設一套備用勵磁裝置。

容量為300000kW及以下的發電機,當采用交流勵磁機-靜止整流器勵磁系統時,發電機臺數為4臺以上,全廠可裝設一套備用勵磁裝置。

第7.5.2條 可采用刀開關進行工作及備用勵磁系統的切換工作、備用勵磁切換屏上應裝設工作及備用勵磁電源的電壓表。

第7.5.3條 備用勵磁裝置可由交流電動機直流發電機組構成,也可采用可控整流裝置。備用勵磁裝置的容量及其規范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額定電壓和額定容量應大于所代替的最大一臺發電機所要求的勵磁規范。

二、最小工作電壓應滿足所代替的最小一臺發電機空載運行所要求的勵磁規范。

三、最大輸出電壓和電流應不小于所代替的最大一臺發電機的強勵電壓和強勵電流,強勵頂值電壓勵磁電壓響應比和強勵允許時間應不小于所代替的發電機強勵規范的要求。

四、對交流電動機直流發電機構成的備用勵磁裝置,電動機容量宜為直流發電機額定容量的兩倍。當電網故障,廠用電壓降低時,為保證備用勵磁機組能供給發電機強行勵磁,備用勵磁機組的轉動慣量應滿足下式要求

GD2≥

式中:GD2棗備用勵磁機組的轉動慣量,N·m2;

Pe棗備用勵磁機的額定容量,kW;

ne棗備用勵磁機組的額定轉速,r/min。

不滿足上式計算結果時,應加飛輪。飛輪應與備用勵磁機成套供應。

五、備用勵磁機組兼作蓄電池的充電機時,其特性還應滿足蓄電池充電的要求。

第7.5.4條 對于主控制室控制方式,備用勵磁機組的控制、信號設備及測量儀表,宜裝設在中央信號控制屏臺上。當備用勵磁機組代替工作勵磁機或充電機運行時,在中央信號控制屏、各發電機控制屏臺及直流屏上都應裝設不能同時操作的電氣遠方控制和調節設備。

第7.5.5條 備用勵磁裝置應設有強勵限時復歸接線。備用勵磁裝置輸出強勵頂值電壓倍數應能調整,以滿足選用的該臺發電機強勵規范的要求。

第7.5.6條 為簡化接線,當備用勵磁裝置代替工作勵磁裝置時,可不考慮該臺發電機的自動調整勵磁裝置投入運行;但備用勵磁裝置投入運行后,應具有繼電強行勵磁裝置投入。

第7.5.7條 備用勵磁裝置應設專用配電屏,安裝在備用勵磁裝置附近。屏內母線和刀閘的工作電流,按備用勵磁裝置的額定電流選擇。專用屏引出的電纜按最大一臺發電機的最大工作勵磁電流選擇;距離較遠時,還應校驗強勵時電纜上的電壓降,其電壓降不應超過備用勵磁裝置頂值電壓的10%。

第7.5.8條 備用勵磁裝置專用屏上不宜裝設事故跳閘接鈕。

第八章 同步系統

第 8.0.1 條 發電廠和變電所宜采用單相同步系統。

第8.0.2條 發電廠的主控制室或單元控制室,應裝設自動準同步裝置和帶有同步閉鎖的手動準同步裝置。

發電廠的網絡控制室、裝有調相機的變電所或區域變電所的主控制室,應裝設帶有同步閉鎖的手動準同步裝置,也可裝設半自動導前時間準同步裝置或捕捉同步裝置。

第 8.0.3條 發電廠和裝有同步裝置的變電所內,下列斷路器應能進行同步操作;發電機、調相機一般串電抗器異步起動、發電機雙繞組變壓器組高壓側、發電機三繞組變壓器各電源側、雙繞組變壓器的低壓側、三繞組變壓器的各電源側、母線分段、母線聯絡、旁路母線、一個半斷路器接線的全部斷路器。發電廠與系統之間及35kV以上主要聯絡線上、變電所的系統聯絡線上,可根據需要裝設同步操作設備。廠用電系統的斷路器,必要時可裝設同步操作設備。

第8.0.4條 手動準同步可采用集中或分散同步方式。當采用集中方式時,宜選用組合同步表,裝設在中央信號控制屏上,在該屏上能對任一被并列機組進行調速(調壓),并能對任一被并列設備進行同步操作。當采用分散方式時,應根據儀表清晰可見度,在主環正面裝設一塊或兩塊同步小屏。當主環正面屏臺(屏)數在六塊以下時,宜采用一塊同步小屏,裝設在主環正面起始端。主環正面屏臺(屏)數在六塊及以上時,宜采用兩塊同步小屏,裝設在主環正面兩端。

第8.0.5條 大容量發電廠的單元控制室,每臺機組宜設一套手動準同步裝置和一臺自動準同步裝置。

第8.0.6條 同步系統應有閉鎖措施:

一、被并列設備之間應相互閉鎖,每次只允許對一個被并列設備進行同步操作。為此,所有被并列設備的同步轉換開關應共用一個可抽出的手柄,此手柄只有在“斷開”位置時才可抽出。

二、各同步裝置之間應閉鎖,只允許一套同步裝置工作。當分散手動準同步裝置為兩塊小屏時,應合用一個可抽出的手柄。

三、進行手動調速(調壓)時,應切除自動準同步裝置的調速(調壓)回路。

當在發電機控制屏上進行手動調速(調壓)時,應切除集中同步屏上的手動調速(調壓)回路。

自動準同步裝置上的自動調速(調壓)裝置和集中同步屏上的手動調速(調壓)裝置,每次應只對一臺發電機進行調速(調壓)。

四、自動準同步裝置的同步轉換開關,一般具有“工作”、“斷開”和“試驗”三個位置,當在“試驗”位置時,應切除出口回路。

第8.0.7條 一個半斷路器接線的所有斷路器均應能進行同步操作。當進、出線及母線上均裝設電壓互感器時,同步電壓由斷路器兩側電壓互感器二次側取得;如果某一電壓互感器被解除,斷路器仍要求同步操作時,同步電壓也可用“近區優先法”取得。

附 錄

附表一 控制室的屏間距離和通道寬度

采用尺寸(mm)采用尺寸(mm)一般最小一般最小屏正面至屏正面屏正面至屏背面屏背面至屏背面屏正面至墻180015008001500140012008001200屏背面至墻邊屏至墻主要通道120012001600~20008008001400

注:1.復雜保護或繼電器凸出屏面時,不宜采用最小尺寸。

2.直流屏、事故照明屏等動力屏的背面間距不得小于1000mm。

3.屏背面至屏背面之間的距離,當屏背面地坪上設有電纜溝蓋板時,可適當放大。

4.屏后開門時,屏背面至屏背面的通道尺寸,可增加至1000mm。

附表二 控制屏(屏臺)上模擬母線的色別

序 號電壓等級(kV)顏 色序 號電壓等級(kV)顏 色12345678910直流交流 0.10交流 0.23交流 0.38交流 3交流 6交流 10交流 13.8交流 15.75交流 18褐淺灰深灰黃褐深綠深藍絳紅淺綠綠粉紅111213141516171819交流 20交流 35交流 63交流 110交流 154交流 220交流 330交流 500交流 1100梨黃鮮黃橙黃朱紅天藍紫白淡黃中藍

注:1.本表為部標JB 616—84中規定的色別;

2.模擬母線的寬度宜為12mm。

附表三 小母線的色別

符 號名 稱顏 色符 號名 稱顏 色+KM-KM+XM-XM(+)SM控制小母線(正電源)控制小母線(負電源)信號小母線(正電源)信號小母線(負電源)閃光小母線紅藍紅藍紅色,間綠YMaYMbYMcYMN電壓小母線(A相)電壓小母線(B相)電壓小母線(C相)電壓小母線(零線)黃綠紅黑

注:本表為部標JB 616—84中規定的色別。

附錄七 本規定用詞說明

一、現將本規定條文中,要求嚴格程度的用詞含義說明如下,以便在執行中區別對待。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作不可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必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作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應”;

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作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宜”或“可”;

反面詞采用“不宜”。

二、本規定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執行,其寫法為“應按……執行”或“應符合……要求”。

如非必須按照所指的標準規范執行時,采用“可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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