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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方方 記者 安瑩)從查處“劣質鋼材”到非法搜集“人臉識別”信息,從反低價傾銷到侵犯奧林匹克標志……12月15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召開“鐵拳”行動和“兩反兩保”行動情況新聞發布會,一口氣公布了五十個重大典型案例,包括“鐵拳”行動十大典 型案例、不正當競爭十大典型案例、侵害消費者權益十大典型案例、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知識產權保護十大涉外典型案例,內容涵蓋食品、質量、消保價格、廣告、商標等多種類型。
1-11月,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共查處違法案件5.41萬件
發布會上,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吳永才曬出了全省市場監管“鐵拳”行動和“兩反兩保”行動執法的成績單,2021年1-11月,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共查處各類違法案件5.41萬件、案值4.4億元、罰沒款11.04億元,其中查處反不正當競爭案件685件、侵害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642件、知識產權侵權類案件3269件。
下一步,省市場監管局將繼續聚焦民生領域群眾“急難愁盼”問題,針對目前市場監管領域違法案件特點,緊緊圍繞省局黨組提出的“推進高質量監管,助力高質量發展”目標,不斷加大執法力度,實現“查辦一案、警示一片、震懾幾年,讓監管長出牙齒,讓違法者付出代價”的執法效果,激發市場主體創新潛能,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重點查辦直播數據造假、虛假交易等新業態案件
吳永才介紹,“鐵拳”行動開展以來,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貫穿全年執法工作始終,保持對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強化案件線索源頭管理,加強分析研判,提升案件辦理的精準性和實效性,重點查辦涉及直播數據造假、組織虛假交易等互聯網反不正當競爭案件,提高對新業態案件辦理能力。加強對知名醫院被冒牌相關違法行為查處,全面推進商業秘密保護工作,讓違法經營者得到嚴懲,讓從業者誠信守法。
硬核措施,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
在當前交易過程中,消費者往往處于弱勢地位,市場監管部門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方面拿出了哪些“硬核“”措施?吳永才表示,今年,江蘇市場監管部門多措并舉嚴查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件,圍繞房地產租售、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家用汽車消費、新型家政服務、家裝家居消費、美容美發健身、互聯網電商等領域突出問題,充分運用消費者權益保護、合同、電子商務等領域相關法律法規賦予的執法職能,加大對消費欺詐、侵犯消費者個人信息、通過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限制消費者權利、退換貨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等行為的查處力度。
冬奧會臨近,對侵犯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零容忍”
隨著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的臨近,有部分企業違規搭乘冬奧會快車,借冬奧會內容進行商業宣傳活動而被處罰。對此,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一直以來,江蘇嚴格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對侵犯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零容忍”,形成持續震懾的高壓態勢。2021年10月15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發布了《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方案》,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專項行動。江蘇目前也明確了奧林匹克標志的保護范圍,凡是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授權,在商品上、宣傳上、廣告上,擅自使用這些特殊標志的,都屬于侵權行為,市場監管部門都將依法從嚴對其進行查處。
目前,江蘇所查處的案件類型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未經授權將奧林匹克標志作為商品包裝、裝潢或商標使用;二是未經授權在廣告宣傳、營銷中使用奧林匹克標志;三是未經授權將奧運冠軍等較高知名度奧運健兒姓名作為商標進行惡意搶注,進而損害其姓名權及合法權益。
下一步,江蘇將在重點商品、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這“三個重點”開展檢查。重點商品,主要包括:酒類、紀念品、玩具等;重點領域主要包括:食品飲料、文體用品、服裝鞋帽等;重點區域主要包括:運動場所、旅游景區、批發市場、車站機場等。
【部分典型案例】
“鐵拳”行動典型案例
案例一:
鹽城市鑫崴物資有限公司銷售偽造、冒用質量證明文件
和質量不合格鋼材案
案情簡介
針對今年央視3.15晚會曝光的瘦身鋼筋問題,泰州市海陵區市場監管局聯合泰州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對被舉報工地進行執法檢查,發現施工現場使用的鋼材鋼號與懸掛銘牌及質保書不一致,現場有14個鋼號的鋼材,卻只查見4家鋼廠的復試報告、質量證明文件,施工單位現場提供的9張準備用于工程報驗的鋼材產品質量證明書經鑒定系偽造。執法人員隨即對現場鋼材抽樣檢測,經檢驗,結果為不合格。經查,施工現場鋼材銷售方為鹽城市鑫崴物資有限公司,質量證明文件是該公司隨貨同行交到施工單位的。當事人銷售偽造質量證明文件的鋼材,數量178.58噸,貨值78.87萬元,違法所得0.89萬元;當事人銷售冒用質量證明文件的鋼材,數量245.18噸,貨值合計112.15萬元,違法所得1.23萬元;當事人銷售冒用質量證明文件且不合格的鋼材,數量33.6噸,貨值15.49萬元,違法所得0.17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江蘇省懲治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條例》第五條和第六條第二項規定,依據《江蘇省懲治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相關規定,2021年4月26日,泰州市海陵區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沒收不合格鋼材33.6噸、沒收違法所得2.29萬元、罰款97.71萬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熱軋帶肋鋼筋俗稱螺紋鋼,被廣泛用于房屋、橋梁、道路等土建工程建設上,關系民生,涉及安全,是重點監管的產品。市場監管部門始終對“瘦身”鋼筋、“穿水”鋼筋、無證鋼筋等偽劣鋼筋保持高壓打擊態勢,為老百姓“住得放心”守住安全底線。
案例二:
無錫市王某、黃某瑜經營未經檢驗檢疫凍品系列案
案情簡介
2020年底,無錫市市場監管局在組織對轄區某酒店開展進口冷鏈食品執法檢查中,發現一箱全英文標簽的波蘭產冷凍鵝掌。經查,發現該箱鵝掌的波蘭生產商未在“進口肉類境外生產企業注冊名單”內,確定為無合法來源的進口冷鏈食品。執法人員通過索證索票開展線索溯源排查,于2021年1月12日對無錫市錫山區東北塘鎮的某冷庫進行突查,在王某租用的冷庫庫房內查獲無合法來源、未經檢驗檢疫的鴨翅、鴨掌、鵝翅、鵝掌等進口冷鏈食品1279箱,總重19.045噸;1月20日對無錫市惠山區堰橋鎮的某冷庫進行突查,查獲黃某瑜經營庫存的13592箱、169.19噸無合法來源、未經檢驗檢疫的進口冷鏈食品。經查,2020年3月至12月,王某、黃某瑜先后從廣東人林某某、賴某某處購進無報關手續及入境檢驗檢疫證明的涉案進口冷鏈食品共計191.765噸,貨值181.868萬元,截至案發,已銷售3.53噸,非法獲利0.6176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八)項、《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第(六)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的規定,2021年6月17日,無錫市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罰款365.62萬元、沒收188.235噸涉案凍品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四個最嚴”要求,有訴必理、有假必打、有案必查,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本案中,執法人員通過對轄區餐飲酒店冷庫內一箱進口凍品全英文標簽信息的細致分析,從支付寶轉賬記錄、微信朋友圈信息、物流運輸單據等細節入手,全面摸排渠道來源,深入挖掘案源線索,連續在終端消費、市場銷售、供貨來源、倉存儲運環節查獲無合法來源進口冷鏈食品,防范流入市場的風險,保障了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反不正當競爭典型案例
案例一:
徐州清悅餐具消毒服務有限公司低價傾銷案
案情簡介
2021年3月25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徐州清悅餐具消毒服務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自2018年起一直在徐州市經營消毒餐具,2018年至2020年當事人共銷售各類消毒餐具約6000萬套,銷售金額達1577萬元,平均銷售單價為0.26元/套,平均生產成本為0.33元/套。受當事人低價傾銷行為影響,同行業部分公司虧損嚴重,逐漸減少或者停止生產經營。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2021年5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第一款、《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四條的規定,江蘇省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40萬元。
典型意義
本案中,當事人長期以虧損補貼的方式低價銷售消毒餐具,導致同行業規模較小的企業無力競爭,只能同樣進行虧損補貼或者停業倒閉,對同行業經營者的正常經營和市場發展造成了嚴重損害,最終也會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對當事人的處罰,規范了行業發展,保護了公平競爭,維護了市場秩序。
案例二:
張家港保稅區江畔漁廬酒樓虛假宣傳案
案情簡介
2021年1月26日,張家港保稅區市場監管局對餐飲市場進行檢查時發現,張家港市金港鎮江畔漁廬酒樓經營場所內的部分濕紙巾有“長江特色餐飲”“長江鮮 家常菜”等字樣,打火機上和塑料打包帶上有“江畔漁廬”“長江鮮”等字樣,宣傳頁有“春暖花開,吃長江三鮮請到江畔漁廬”等字樣,使用的點餐平板電腦上有“紅燒長江雜魚 ¥68.00/份”等內容。當事人在長江禁捕后并未銷售過長江鮮。當事人在長江禁捕之后未銷售長江鮮的情況下,繼續使用“長江特色餐飲”“長江鮮”“長江三鮮”等內容,易使消費者誤認為當事人在銷售長江鮮,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2021年3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該局責令當事人停止上述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20萬元。
典型意義
中央關于長江“十年禁捕”政策出臺以后,仍有少數商戶頂風作案,為謀取相關利益,依然以“長江鮮”作為宣傳賣點對外招攬客戶,謀取不正當利益,本案就是此類行為的典型表現。對此,市場監管部門深挖細查長江岸線周邊涉嫌非法經營、宣傳長江漁獲物的違法線索,嚴厲查處“禁漁期、禁漁區”內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為保護長江流域水生生物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提供堅強保障。
侵害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例
案例一:
蘇州萬店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案
案情簡介
2021年央視“315”晚會曝光擅自收集人臉信息問題后,江蘇省市區三級市場監管部門連夜對曝光的蘇州萬店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于2019年開始經營人臉識別業務,銷售萬店掌會員識別分析儀(FR3)及人臉識別服務(FRS)。購買萬店掌FRS人臉識別服務的客戶可通過“萬店掌APP”或定制的相關APP及網頁端復核抓拍的人臉照片,查看精準的客流統計情況,包括進店人數、進店人員男女比例、到店次數分析。該公司客戶可將進店人員標注為店員、熟客、會員等。截至2021年3月,當事人共計銷售人臉識別服務(FRS)4110點位,服務費金額共計243.6萬元。檢查后,當事人已將所有人臉識別服務數據刪除,云底庫照片刪除,萬店掌APP人臉識別模塊下架。依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九項的規定,2021年5月,蘇州市虎丘區市場監管局給予當事人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市場監管部門以315晚會曝光擅自收集人臉信息為契機,部署專項治理,及時查處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強化典型案件查辦,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案例二:
無錫源石云科技有限公司發布違法金融廣告案
案情簡介
2020年7月, 無錫市新吳區市場監管局對無錫源石云科技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和重慶某小額貸款公司、深圳某融資擔保公司建立合作關系,由當事人通過其控制的“小象優品”APP提供目標借款人引流推送,深圳某融資擔保公司提供擔保,重慶某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當事人為自身參與合作業務,提高引流推送的數據服務效應,自行發布包含“無抵押無擔保”等字樣的廣告。經查,在實際貸款交易中,部分借款人需要提供擔保,并繳納了擔保費用,該行為屬于發布虛假廣告。2021年3月,該局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責令當事人消除影響、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40萬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無抵押、無擔保、零利率”等貸款小廣告隨處可見,然而消費者在申請貸款時,往往會遇到種種陷阱。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貸款前,要確認貸款機構的正規與合法性,走正規的貸款流程,謹防上當受騙。
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例
案例一:
江陰市歐姆機械設備公司侵犯他人商業秘密案
案情簡介
2021年1月,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零口供”形式,成功辦結一起跨越3個年度,歷經涉罪移送、公安幾經偵辦又以不夠刑事立案標準退回而重啟調查的江陰市歐姆機械設備公司侵犯他人商業秘密案件。執法人員根據權利人舉報,對當事人生產加工廠區進行突擊檢查,獲取了入職員工名單、財務記賬信息、銷售合同,查扣了技術圖紙、產品實物等關鍵證據并委托鑒定。結合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生產加工所用技術與權利人主張的商業秘密實質相同”的鑒定結論,執法人員先后奔赴涉案產品采購使用方、涉案技術圖紙提供方等地進行實地調查,多方搜集固定證據,查實了當事人通過對權利人技術部門前員工的高薪誘聘,掌握有關核心技術信息,在明知應知徐某、湯某等人違反保密約定,披露所掌握技術秘密的情況下,仍獲取并使用該技術秘密,構成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二款所指的侵犯商業秘密行為,該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商業秘密凝聚了市場主體在社會經濟活動中創造的智力成果,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執法人員克服商業秘密違法行為隱蔽性高、證據搜集難的困難,以細致完備的調查取證、嚴格規范的辦案程序,在近乎“零口供”情況下,全面固定了涉案主體侵犯商業秘密的違法事實,使其主動認罰。本案的成功查辦,有效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彰顯了市場監管部門的執法權威。
案例二:
無錫濱湖區玖隆坡火鍋店網絡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案
案情簡介
2021年8月,無錫市濱湖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反映情況,對轄區內濱湖區玖隆坡火鍋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于2020年在新浪微博注冊了企業微博,并于2021年7月25日、26日,先后在新浪微博發布了含有“#一起看奧運##不可辜負的美食##東京奧運會#”、“#一起看奧運##如果我是運動員##好好吃飯##吃貨在這里#”等話題及含有宣傳其菜品的商業廣告圖文內容的微博。上述兩條微博使用的“奧運”“東京奧運會”等內容屬于奧林匹克、奧林匹亞、奧林匹克運動會及其簡稱等奧林匹克專有標志,當事人為提高商業影響及宣傳自身餐飲品牌,未經許可,擅自在商業宣傳中使用奧林匹克專有標志,違反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四條的規定。2021年10月,無錫市濱湖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3萬元。
典型意義
加強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是做好2022年北京冬奧會保障工作的重要一環。市場監管部門立足網絡交易監管職能,探索推進“互聯網+”冬奧會知識產權保護,暢通與北京冬奧組委的交流協作,加強互聯網領域執法協作,通過線上排查、源頭追溯等手段,建立案件聯查聯辦機制,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執法,在查處涉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的同時,積極開展普法宣傳,引導市場主體自覺強化知法守法意識,進一步提高冬奧會知識產權保護的社會氛圍和整體效能。
知識產權保護涉外典型案例
案例一:
南京優時佳鐘表發展有限公司侵犯“江詩丹頓”“萬國”
服務類商標專用權案
案情簡介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反映南京優時佳鐘表發展有限公司在網站上宣稱為“江詩丹頓”“萬國”等名牌手表官方售后維修中心,請求本局予以調查。經查,瑞匠(北京)國際鐘表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和百度公司、深圳法大大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簽署《百度推廣服務協議》,為南京優時佳鐘表發展有限公司招攬客戶。當事人從事手表維修的經營業務,未經“江詩丹頓”和“萬國”品牌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網站http://njsgpc.wbjszx.com/網頁中宣稱為“南京江詩丹頓官方售后”和“南京萬國官方售后”,配有“江詩丹頓”和“萬國”品牌圖形,吸引客源,引導消費。當事人在給維修客戶的取表單上印有“江詩丹頓” “萬國” 品牌圖形,在手表維修的相同服務上,擅自使用與他人服務商標相同的服務商標,造成消費者誤認,當事人開展相關服務的經營額29.7萬余元。當事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相關規定,2021年12月,江蘇省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的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侵權行為,并處罰款148.49萬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服務類商標侵權案件,當事人的行為不僅侵犯了權利人的知識產權,也對消費者權益造成了損害,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懲處此類違法行為,依法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案例二:
南通市崇川尋汁一包包店銷售侵犯“LV”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案情簡介
2021年7月12日,南通市崇川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崇川尋汁一包包店進行檢查,現場發現標注“LV”商標的卡片包、零錢包及小狗掛件飾品等18種104件商品,當事人未能說明涉案商品來源。經“LV”商標權利人鑒定,上述產品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案值4.12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2021年10月,南通市崇川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沒收涉案侵權商品并處罰款人民幣10萬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當事人的行為,侵害了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本案的查辦,對不法經營者形成強大震懾,有力遏制了侵權商品流入市場,有效凈化了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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