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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想單獨用一期節目來聊聊曾國藩一生的財務狀況,他到底是一個清官還是貪官?他也收受“陋規”,也按照官場潛規則給別人送禮,這難道不是辱沒了圣人的名聲嗎?為什么清朝官場貪墨成風,沒有一個人能做到獨善其身?我們僅僅從個人道德敗壞來考量,是無力解釋的,那到底是什么樣的制度安排,造成了這樣的局面呢?
要說曾國藩一生的財務狀況,我們分成三部分來說,第一部分是他12年的京官生涯;第二部分是他組建湘軍帥兵征戰的這段時間;最后是從他出任兩江總督,一直到他死在總督任上的這最后12年。
▌窮京官
先來說他的京官生涯,1840~1852年,這12年的時間里,如果用一個字總結曾國藩的經濟狀況,那就是窮,有這么一個故事:
話說曾國藩在進京當官之前,和自己的親戚們一一拜別。他有兩個舅舅,大舅連房子都沒有,住在山洞里。二舅雖然有房子,但也是東倒西歪的茅草房,兩個人生活都非常的艱難。
曾國藩臨走的時候,二舅送出幾十里路,拉著他的手說,如果將來外甥你做了地方官,一定讓我去給你當幾天的伙夫,讓舅舅這輩子也能吃上幾天飽飯。曾國藩聽著這話心里相當難過,眼淚都流出來了。
可是曾國藩進京為官多年,卻完全沒有能力接濟他們,一直到舅舅貧病而死,都沒能沾到這個外甥一丁點兒光。如果他不是對這兩個舅舅毫無憐憫之心的話,那就是他真的是窮。
曾國藩入京為官翰林院檢討,相當于今天一個博士畢業生,被分配到國務院政策研究辦公室當一個副處級研究員,幫總理副總理和各部領導起草文件,雖然面子上很風光,但是工資收入卻是非常低的。清代官員之窮,真是令人難以想象。
曾國藩一年的俸祿是120多兩銀子,一兩銀子的購買力相當于今天的200塊錢。也就是說曾國藩年薪2萬4,一個月的收入才有2000塊錢。今天一個年輕人在北京拿這個收入,他要怎么活下來呢?
知道了他的收入,我們再來看他有哪些開支。
首先是住房,古代是等級社會,講究體制的威嚴。作為朝廷命官,你的住房必須要符合官制威儀,你說和老百姓擠在一起,租個地下室湊合一下是絕對不行的。你再怎么也要住一個獨門獨戶的四合院。于是曾國藩就租了一套中等還偏小的四合院,一年的租金都要160兩。也就是說他一年的工資全部拿來租房子都還差40兩。
其次,官場當然講究社交,更何況京城之地全國精英都匯聚于此,基本上天天都有宴席,而且按照規矩,別人請你了你不能不去,而且你還得回請,否則你就不是圈子里的人。這些花銷一年下來怎么也要100多兩。
再有,買衣服也是一筆很大的開銷。京官出入宮廷,穿著必須體面,這也是國家體制要求的,你再節儉,在官派威儀上也絕對不能含糊。而且我們經常看到電視上皇帝賞賜大臣黃馬褂,頂戴花翎。
我們都以為是皇帝直接給實物,其實根本不是,只是賞賜給你穿戴的資格,完了你還要自己去買。一個雙眼的孔雀花翎當時就要100多兩銀子,這可一點兒都不便宜。曾國藩入京為官第一年,花在衣服上的錢就500多兩,這可不是因為他愛打扮,臭美,而是他不得不這樣做。
所以我們就簡單看下這幾樣大的開銷,曾國藩的工資最多也就只能覆蓋一個零頭。這并不是他個人這樣,而是所有的大清京官都是如此,當京官還得賠錢。那這么高的財政赤字怎么辦呢?
在曾國藩點了翰林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請假回家,一方面當然是當官了衣錦還鄉光宗耀祖,另一個非常重要的任務就是回去籌錢,籌集日后做官的資本。
怎么籌錢呢?就是登門拜客,作為新科進士翰林公,前途那是不可限量的。所以親戚朋友,都會送上幾兩銀子的賀禮。除此之外,就是各地官員,彼此都要在官場中生存,關系網當然重要,多個朋友多條路嘛,所以官員更愿意慷慨解囊。
最后,凡是湘鄉老鄉開的店鋪,曾國藩都一概拜訪到。在傳統時代,商人的社會地位很低,誰也不敢得罪新科大老爺,恭恭敬敬的把錢送上,這也算是赤裸裸的斂財了。
曾國藩走遍了湖南省,所有親戚,知縣知府衙門和湘鄉縣商人都拜會到了,花了近一年的時間,走了3000里路,總共籌集了1500兩銀子,相當于30萬人民幣,雖然已經不少了,但這遠遠不夠他在京城這么多年開銷的,又怎么辦呢?那當然就要說到灰色收入了。
說起晚清的腐敗,同學們應該都聽說過“冰敬”“碳敬”這些名目。清代地方官有的是辦法搞到錢,但是你到京城來辦事兒,那你就需要用些名目給京官送些錢。冰敬就是夏天天氣熱,你那這個錢買點冰消暑。碳敬就是冬天冷,拿去買點碳取暖,也就是降溫費和取暖費吧。另外辦完事兒要回去了要給“別敬”,逢年過節有“年敬”和“節敬”。每次也就幾兩,十幾兩,不是很多。
這些認真的說,確實是官場腐敗的一部分,但這也是公開的京官收入的一部分,沒有聽說過誰會拒絕這些小小的“灰色收入”,包括曾國藩在內。
但是即便有這些,曾國藩的京官生涯依然是過的非常窮困,還是需要不斷的借錢,最多的時候欠著外債1000多兩銀子。
我們之前就提過,清朝不管是公務員還是軍隊,都施行低薪制,工資非常低,真的是溫飽都不夠,這表面上看節省了國家的財政開支,其實是在懲罰那些奉公守法的廉潔官員。朝廷也知道,如果官員不取之于百姓,必然饑寒。所以國家對此也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這就讓大清朝的貪污腐敗成為了公開的必然。
曾國藩和其他京官一樣都收受“冰敬”“碳敬”。但有一點他不一樣。就是很多京官都借用職務之便,幫地方官在京城辦事,收點回扣,但是曾國藩從來沒有做過這些偷雞摸狗的勾當。
為什么呢?就因為他30歲立志做圣人,這是他人生的一個重要分水嶺,使得自己金錢觀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從此開始艱苦卓絕的砥礪前行。
在有關曾國藩的文獻中,沒有發現任何他徇私舞弊的記載。但是因為困窘的生活,確實也讓他經常為錢發愁。
從這些事情當中,我們并不能說人的本性有多貪婪,這只能說明清朝財政制度是何等的扭曲,讓遵紀守法的官員要面臨何等巨大的經濟壓力。
后來曾國藩10年7遷,傲視群曹,做到了侍郎,也就是副部級的高管,他的年工資也漲到了620兩,但是不伸手撈錢的曾國藩仍然不富裕。
還記得我們之前所說的嗎?他在京城上疏得罪了咸豐,又得罪了權貴,整個北京官場的官員都對他敬而遠之,這讓他萌生退意。他在家書中說了幾次不想在官場混了,打算回家服侍老人。但說是說,一直都沒有行動,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竟然是堂堂一個副部級高官拿不出回家的路費,走不了。
后來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曾國藩因母親去世,回家守孝,結束了自己的京官生涯。但是他在京城欠的那些外債,一直到他離開北京12年之后,也就是坐上了兩江總督的高位之后才有能力全部還清。
看到這些史料,真是令人唏噓。
▌不要錢的“大帥”
那我們再來看第二個階段,1853~1860年,統領湘軍時期。
當年在京城,曾國藩就立下了“不靠當官發財”的錚錚誓言。但是作為一個窮京官,也沒啥發財的機會。可是帶兵打仗,那可就大不一樣了。
之前我們說,為了獲得戰斗力,增加凝聚力。湘軍采用的是“厚餉制”,高薪養廉。
雖然說是厚餉制,但湘軍整體遠遠比正規軍省錢。從1850年到1853年,朝廷集結了9萬正規軍對付太平天國。兩年多的時間,花掉了2500萬兩的軍餉,還啥成果都沒有。而湘軍呢,最終發展壯大到12萬人,苦戰了12年,總共才花掉了2900萬兩。相比之下,湘軍軍費的利用效率是非常之高的。
湘軍將領的收入是正規軍的6倍。曾國藩作為最高統帥,一年的凈收入在5000兩白銀左右。
更何況湘軍的軍費全部都是曾國藩自籌,他對這些收入當然有絕對的支配權。再說了,最后剿滅太平天國,報銷了3000萬兩的軍費,只要他愿意,從中搞個幾百萬兩那還不是易如反掌。
但是曾國藩帶兵之后,他往家里寄的錢,不僅沒有增多,反而更少了。之前給家里每年寄200兩,現在反而少了一半,只有100兩了。
為什么呢?有這么兩方面的原因:
一是曾國藩出山打仗的時候就發過“不要錢,不怕死”的誓言。他要在金錢方面做一個表率,因為有這個誓言在,他就不可能往家里大筆的寄錢。而且他深知廉潔才出戰斗力,所以他非常注重軍隊中的廉政建設。
另一個更重要的原因是曾國藩的金錢觀。他認為奢侈的生活不利于自己子孫良好的成長,只有從小懂得約束自己的人,將來才能成大器。而且如果孩子有出息了,就算沒有我的錢,他也能生活得很好,而如果孩子頑劣不堪,我多留一分錢,就助他多造一份孽。
所以這是從家庭教育的角度考慮,擔心金錢會使家風敗壞。
那不往家寄錢,他帶兵這么多年的積蓄都花到哪里去了呢?竟然是直接用于軍隊的開支甚至是捐贈給地方用于公益事業了。像他這樣寧肯把錢給捐了,也不寄回家的人,確實非常的少見。
后來曾國藩被解除兵權蟄居守孝在家,一方面他想通了,我可以用圣人的標準要求自己,但我不能用這個標準去苛責別人。這世間的潛規則不是我一個人能夠蕩清的,想要團結更多的人,自己需要一定的和光同塵,同流合污。
另一方面他看著自己的親戚們日子過得非常困難,想到父親生前操持這個家的不容易,百般拮據卻沒向他這個兒子開口,他也非常的難過。再次出山之后,曾國藩放開了對曾國荃的經濟約束,這個親弟弟也就替自己成為了曾氏家族經濟上的最大支柱。
此后曾國藩對于湘軍將領那些發財的想法就都放寬了許多,但是他對自己呢?依然恪守自持,不拿一分錢的公款。
▌整頓吏治
最后一個階段,就是1860~1872年,曾國藩人生最后12年的總督生涯。講到這里,我們就可以接著上期的故事繼續說了。
1860年,50歲的曾國藩出任兩江總督。此前十余年,兩江總督所轄的江蘇、安徽、江西都是太平軍和清軍的主要戰場,在雙方的交相摧殘下,這個原本最富庶的地方,此時已經是“白骨露于野,千里無雞鳴”。
想要解救百姓于倒懸,曾國藩認為第一當然是收復領土,第二就是澄清吏治。如今曾國藩已經是一方大元,有能力對吏治動刀了。
湘軍上下早就盼著曾國藩出任總督,這下子當然是歡欣鼓舞。他料到全軍上下一定會對自己的上任大搞歡迎儀式,新官怎么“亮相”這是任何時代都需要斟酌的問題。
于是曾國藩給湘軍將領寫了一封信,嚴禁他們搞任何的迎送儀式,從此曾國藩到哪里,這條規定都被嚴格執行。這封信可以說是他整頓吏治的第一份宣言書。他用這個舉動給自己的總督生涯開了個好頭。
另外,作為總督有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就是如何處理下屬送禮,身在官場片禮不沾是不可能的,因為禮不僅僅代表金錢,還代表這人情,一點不收,就意味著不近人情。所以曾國藩的做法是收,只挑其中價值最輕的收。
比方說曾國藩任兩江總督的第二年,他的家眷就從湖南跟著他搬到安徽來。現在一大家子住在一起,肯定需要一些鋪蓋家具,于是廬州知府就特意準備了大批的日用物品,送了過去。林林總總,無所不包。
官場的規矩就是由駐守在省城的地方官為總督布置總督府,現在東西也送來了,也是人家的一片心意啊。結果曾國藩再三感謝之后,從中挑了最便宜的7張草席收下了,其余的盡數退回。
還是這一年,曾國藩過生日,大家紛紛前來祝壽,但是誰知道大老板的脾氣,所以都不敢送禮。但是湘軍名將鮑超才不管這些,扛著16大包禮物就來了,其中各類珍奇異寶。曾國藩笑著讓他全部打開來看看,細細瀏覽了一遍之后,從中選了一頂繡花小帽收下了,其余的一概奉還。
鮑超也無可奈何,扛著16大包東西回去了。
不迎來送往,不大吃大喝,不收受禮物,這些對于吏治來說雖然重要但都是小節。整頓吏治最核心的舉措在于挑戰“陋規”也就是灰色收入。
說到這里,我們來看看曾國藩這個級別的官員,總督的收入情況。
首先當然是法定工資,一年只有150兩,折算成今天的月薪就是2500人民幣,很有意思的是按照我們今天的《國家公務員級別和工資標準》,省級公務員的基本工資也是2500,和清代是一樣的,這也是個很有意思的巧合。
但這僅僅只是最基本的工資。從雍正時期開始,皇帝給總督們特批了一筆重大補貼,叫養廉銀,就是高薪養廉的意思。這筆錢是多少呢?一萬八千兩,折合今天人民幣300多萬。
這已經很多了,但只是總收入的一個零頭。真正的大頭就是這個陋規,各級下屬的進貢。每個級別的陋規都有一個約定俗成的大致數目,總督一年大約是18萬兩到40萬兩,也就是3000多萬到8000萬人民幣,這當然是一筆巨款。
這么天大的一個數字,皇帝難道不知道嗎?當然知道,但是皇帝對這個事兒也沒辦法。為什么?又是因為清代的奇葩財政制度,說起來同學們肯定覺得匪夷所思。
當時督撫衙門之內,有正式編制的只有總督和巡撫兩人,只有他們兩個是拿工資的,其他所有人的開支都要督撫自己想辦法解決。就好比說我們今天的省委書記,圍繞配合他工作的有秘書長和整個省委辦公室,以及后勤保衛等等一大套的行政班子,這些人全部都是國家公務員,工資由國家承擔。
而清代總督府內,什么師爺、幕友、書吏、仆役、家丁你愛雇多少你就雇,反正你自己負責,國家不管。這在今天聽來簡直就是天方夜譚,但當時這就是國家制度。
而且除了人員工資之外,還有所有的辦公費用,甚至是督撫與皇帝之間通信,專人往返護送奏折和圣旨,這些費用也全部都要由督撫來出。林林總總加在一起,張宏杰幫算了個賬,大概需要6萬兩左右。所以總督的工資加上養廉銀肯定是遠遠不夠的。
于是其中的差額就催生出了陋規。我們之前做道德判斷,以為陋規完全是貪腐的產物,但其實根本原因就是上級辦公經費不足,不得不向下級收錢。那這個錢一層一層往下,最終自然就全部落到老百姓頭上。
所以陋規就是一種變相的財政制度,你不收你連工作都開展不了。即便是大名鼎鼎的清官林則徐,在1846年任陜西巡撫的時候,當地發生了大災荒,糧食大幅減產,就連軍隊的軍糧都停征了,但是他該收的陋規依然還是要收。要不然他的整個巡撫衙門都沒法正常運轉。
但是話又說回來,雖然陋規因“辦公經費不足”而生,可以說是不得已而為之,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變得越來越丑陋。具體收多少,完全就由各級官員的良心做主。但是良心道德這種東西是不可依恃的,貪婪是人的本性。就拿總督這個職務來說,本來一年收6萬就夠了,但是一屆收得比一屆多,最后就達到了二三十萬兩之巨,那除了辦公所用之外,其余的就全部進了私人口袋。
曾國藩就任總督之后,以身作則,拒收了大量的陋規,并且為削減稅負,裁撤陋規實施了一系列的舉措,這對澄清兩江吏治起到了重要作用,有效的促進了當地戰后的經濟恢復。幾年之后兩江地區重現繁榮,曾國藩的一系列措施功不可沒。
有一位西方傳教士,親眼目睹了當地的戰后重建工作,他說:“這里的破壞程度是一般人難以想象的,然而,這里恢復速度甚至讓那些一貫詆毀他們的人也感到吃驚,并轉而贊譽很被人瞧不起的中國文化所顯示出的復興活力。”
曾國藩故居
▌獨一無二的總督
曾國藩就任總督之后,收入增加了很多,但是他的個人生活水平竟然變得更差了。
從穿衣上來看,他在京城的時候因為要進宮見皇帝,所以對官服是很講究的。每年都要花幾百兩來置辦衣服。但是現在他是當地最大的老板,面對的都是自己的下屬,所以他的穿著甚至是簡單到了不修邊幅的程度。衣服破舊,上面還有斑斑的油漬。
在吃的方面,那就更了,一次曾國藩宴客,上菜竟然是用破瓦盆,不用說什么山珍海味了,就連像樣的餐具都沒有。
作為曾國藩的親屬,也真是夠悲催的,什么物質上的享受都別想。他的妻兒在老家生活很窘迫,曾國藩就任總督之后,興沖沖的來到安慶,想著在總督府應該可以過上好日子了。誰知道比鄉下過的還不如,曾家的女人,所有家務勞動都要親力親為,家務活從早干到晚都不得休息。
歐陽夫人覺得人手不夠,就買了一個女仆回來,曾國藩知道后大為生氣,只好把女仆送人了。
所以也不得不說,和曾國藩這個天底下最剛強也最頑固的老人生活在一起,確實很痛苦。
如此清苦的總督家眷,大清天下肯定是找不到第二家了。
▌同流合污
既然這么說,曾國藩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清官嘍?那為什么他沒有因清廉而留名后世呢?因為他還有另外一面,就是與其他官員同流合污的一面。
首先,對于官場上的應酬,曾國藩照樣參與,該拜客拜客,該戲酒戲酒,與大家別無二致。
其次,對于那些“冰敬”“碳敬”這些灰色支出,他自己當過12年的京官,所以知道這些錢對于京官來說意義何其重大,所以他對此出手也很大方。
在1868年,曾國藩由兩江總督調任直隸總督,需要進京面圣。這次他帶了兩萬兩銀票,其中1萬4千兩,相當于300萬人民幣,都散給京城的官員們。
還記得上期節目我說曾國藩報銷3000萬兩軍費的時候有個插曲嗎?是這樣,當時報效費用需要經過戶部審查,按照規矩戶部需要收一筆部費,大概按照1.3%,也就是將近40萬。這個數字太大了,嚇了曾國藩一跳。于是派人與戶部幾經協商,最后談到了8萬兩,可見戶部是做出了極大的讓步的。
可緊接著,曾國藩急流勇退,自剪羽毛,裁撤湘軍,朝廷很高興,就特批湘軍軍費不用戶部審查直接予以報效。那按道理來說這8萬兩當然就不用給戶部了。
但是曾國藩決定,雖然現在不用戶部審查,但是之前已經談好,以后也要與戶部打交道,所以這8萬兩,照給不誤。
所以曾國藩同流合污的一面也表現得非常明顯。
▌“遺產”
最后,我們再來看看曾國藩身后留下了多少遺產。
按照我們之前所說的,每年的合法收入在加上平均每年少則十幾萬兩的陋規,他干了12年的總督。刨去開支再怎么少算也應該有幾百萬兩吧?
但是最終,他的遺產竟然連百分之一都不到,只有一萬八千兩。那怎么會差這么多呢?錢都去哪了?
首先正如我們之前所說,他拒絕了很多的灰色收入,不管是送禮還是陋規。每年他大概只收三四萬兩,而遠遠不到十幾萬兩。
再有就是他把陋規收入全部歸到一個小金庫當中,完全用于公務支出,而自己的養廉銀則用于自己的生活和私人社交,在他心中公私分明。而且陋規就算有結余,他也堅決不入自己的口袋。
比方說從兩江總督調任直隸總督的時候,小金庫里還剩一萬多兩白銀,其他官員的做法都是裝進自己腰包帶走就是了。而曾國藩則交代兒子,把這筆錢想辦法捐掉,而且還不準留名。他曾說,我不愿意名氣大,特別是不愿意享有清官之名,這不利于做事。
曾國藩死后,這一萬多兩遺產,僅僅只夠辦他的喪事,而且遵照曾國藩的遺訓,喪事不準收一分錢的禮。他一生真的就沒有留任何的金錢給子孫。
他去世之后,曾家就斷了最重要的經濟來源。五年之后,他的兒子因為家人病重,沒錢醫治,找人借錢。左宗棠知道這個事情之后,送去了300兩銀子,還寫信給自己的兒子說,中興元老之子,竟然饑困如此,足見文正之清節。
▌曾國藩的選擇
我們縱觀曾國藩的一生,他的為官風格十分獨特。一方面,他確實是一個清官,貨真價實,問心無愧。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把自己偽裝成一個貪官,表現出我和你們所有人都是一樣。
在中國人的眼中,真正的清官必須清可見底,一塵不染,清到成為海瑞式的“自虐狂”,才叫人佩服,曾國藩確實沒有清到這個程度。因為他的志向根本就不是做一個“清官”,而是要成就大事。
海瑞式的清官,最大的特點就是寧折不彎,對事實存在的潛規則決不妥協,所以他拒絕一切灰色收入,工資不夠花,我就自己種菜吃,就連偶爾買幾斤肉,都能成為轟動性的事件。
但是這樣的一清到底必然成為官場上的公敵,無法與他人配合。海瑞的清,必然反襯出別人的不潔、因此他一生都受到官場排擠,無法調動任何可能的力量,辦成任何有利于國計民生的大事。
曾國藩不想成為這樣的清官。他刻苦自勵,全力內圣,是為了達成外王之業。因此他做事更加看重效果,而不在意虛名。因此曾國藩有意取海瑞一塵不染之實,卻竭力避免一清如水之名。他的選擇,遠比做一個清官要來得更加復雜而沉重。因此,他才具有這么大的力量,才能成就那么大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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